東北地區抗美援朝運動及其曆史經驗
作者:李波(遼寧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理論體(ti) 係研究中心省委黨(dang) 校基地研究員)
新中國成立初期的抗美援朝戰爭(zheng) ,對東(dong) 北地區的政治、經濟、社會(hui) 等方麵產(chan) 生了深刻影響,改變了東(dong) 北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原有部署,也給東(dong) 北地區社會(hui) 管理造成了巨大壓力。中共中央東(dong) 北局(以下簡稱“東(dong) 北局”)在黨(dang) 中央的領導下,在全麵支援戰爭(zheng) 的同時,也對本地區的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社會(hui) 秩序實現了有效管控,為(wei) 完成抗美援朝總後方基地的使命創造了條件。
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動員組織和戰勤組織,明確隸屬關(guan) 係和業(ye) 務範圍。抗美援朝期間,依據戰爭(zheng) 動員和戰勤支援兩(liang) 個(ge) 方麵具體(ti) 要求,東(dong) 北各地在黨(dang) 的領導下都成立了抗美援朝分會(hui) 、宣傳(chuan) 委員會(hui) 、防空委員會(hui) 、支前委員會(hui) 、擁軍(jun) 優(you) 屬委員會(hui) 等組織機構。動員和組織各階層群眾(zhong) ,以多種形式參加和支持抗美援朝,為(wei) 爭(zheng) 取戰爭(zheng) 的勝利提供盡可能的幫助,努力實現這一階段“東(dong) 北的一切是抗美援朝,抗美援朝是東(dong) 北的一切”的狀態。同時,戰勤組織也要負責一些社會(hui) 秩序的維持,保證抗美援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動員農(nong) 民參加戰勤的情況比較複雜,因為(wei) 家庭因素、生產(chan) 狀況、能力狀況等一係列問題影響農(nong) 民長期參加戰勤,這就需要各地各係統區別對待,有針對性地解決(jue) 生產(chan) 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不能靠行政命令或其他激進的方式解決(jue) 。
進行抗美援朝的有效宣傳(chuan) 和信息的及時發布,穩定廣大群眾(zhong) 心理。朝鮮戰爭(zheng) 爆發後,“許多民眾(zhong) 心理失去了穩定感”,東(dong) 北社會(hui) 各界的反映並不一致,既有黨(dang) 和政府的正麵宣傳(chuan) 報道和輿論引導,也有各種反動勢力的虛假負麵宣傳(chuan) ,還有一些中間力量的消極對待和漠不關(guan) 心。針對這一情況,東(dong) 北黨(dang) 組織積極把握宣傳(chuan) 的主動權,利用報紙、電台、板報、牆報等多種宣傳(chuan) 形式,把抗美援朝的相關(guan) 信息及時發布出去,嚴(yan) 格管理短波電台,進行正確輿論導向宣傳(chuan) ,揭露美國侵略罪行,反擊敵特的造謠誣陷。《東(dong) 北日報》《遼東(dong) 大眾(zhong) 》等黨(dang) 報,開辟專(zhuan) 欄配合抗美援朝專(zhuan) 項活動的開展。街道、工廠、社區、生產(chan) 隊、學校等基層組織單位,定期出黑板報、簡報等,傳(chuan) 播最新的權威信息,使中央的聲音、前線的情況能及時、準確地傳(chuan) 達到每一個(ge) 家庭和個(ge) 人。在工作中,結合戰爭(zheng) 不同階段的特點和要求,抓住宣傳(chuan) 重點和熱點,解答幹部群眾(zhong) 關(guan) 心和疑惑的問題,例如,在抗美援朝的準備階段和最初階段,消除恐美、崇美情緒是宣傳(chuan) 教育的側(ce) 重點;在第一至第五次戰役期間,著重於(yu) 宣傳(chuan) 誌願軍(jun) 和人民軍(jun) 的勝利消息和堅強意誌,同時也要把美軍(jun) 和偽(wei) 軍(jun) 的情況介紹清楚、梳理明白;對於(yu) 停戰談判,及時揭發反動分子散布的各種謠言,批駁各種錯誤論調。
加強戰時狀態下的人員流動管理,完善優(you) 撫保障製度。朝鮮戰爭(zheng) 爆發後,東(dong) 北地區的人員流動越來越複雜:邊境朝鮮難民大量湧入,參軍(jun) 參戰支前規模不斷擴大,入朝部隊在東(dong) 北地區集結和整訓,前線傷(shang) 病員回國治療,此外,還有朝鮮人民軍(jun) 和蘇聯空軍(jun) 在東(dong) 北地區整訓,朝鮮黨(dang) 政群機關(guan) 、幹部家屬等的安置。一方麵,對於(yu) 參軍(jun) 參戰的各類人員(部隊新兵、戰勤民工、隨軍(jun) 翻譯、醫護人員、司機等),東(dong) 北各級政府都有較為(wei) 詳細的登記統計,並有明確的規定和計劃,統籌安置朝鮮的難童,以及部分黨(dang) 政軍(jun) 機關(guan) 等。而對於(yu) 那些由於(yu) 戰亂(luan) 自主進入東(dong) 北的大量朝鮮難民,則給予必要的人道主義(yi) 關(guan) 懷和幫助,並盡力勸返他們(men) 回到自己的祖國參與(yu) 鬥爭(zheng) 和建設。另一方麵,傳(chuan) 承黨(dang) 的優(you) 良傳(chuan) 統,繼續重視並加強擁軍(jun) 優(you) 屬工作,對於(yu) 有困難的烈軍(jun) 屬和戰勤人員家屬,給予政治上的關(guan) 懷和生活上的幫助,並逐步探索和建立行之有效的保障機製,以免除前方誌願軍(jun) 指戰員和戰勤人員的後顧之憂。
穩定市場,保障民眾(zhong) 正常的生產(chan) 生活秩序。在戰時體(ti) 製下,東(dong) 北局貫徹中央“國防第一,穩定市場第二,其他第三”的財經方針,統籌戰勤支援與(yu) 生產(chan) 發展的關(guan) 係。針對因戰爭(zheng) 導致物價(jia) 上漲的態勢,東(dong) 北地區銀行加強現金管理,執行收支計劃,按計劃支付,嚴(yan) 禁趁機搶購、囤積物資、擾亂(luan) 物價(jia) 的行為(wei) 。1951年夏物價(jia) 發生波動後,東(dong) 北各地組織運輸力量加緊調撥與(yu) 儲(chu) 存物資,大力運進中央調撥的麵粉和大米,並妥善解決(jue) 冬季所需的布、棉花、煤的調撥與(yu) 儲(chu) 備。同時,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掌握與(yu) 控製軍(jun) 事匯款;發揮合作社的作用,以防私商套取國家物資;加強對市場的管理,對大豆、小米、小麥、麻、籽仁等五種物資,鐵路停止對私商的托運;加強對海關(guan) 的管製及緝私,禁止物資及黃金外流。上述措施的實施,使得物價(jia) 總體(ti) 走勢趨緩,並最終得以平穩下來。由於(yu) 城市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駐軍(jun) 的需要,各工礦區的蔬菜供應不足,且價(jia) 格昂貴。為(wei) 此,東(dong) 北各地特別是城市的經濟計劃機關(guan) ,計算當地各季度各種蔬菜的需要,動員城郊附近農(nong) 民及機關(guan) 部隊種菜,並設置一部分暖窖,有計劃地種植各種蔬菜。除組織菜販外,同當地貿易合作機關(guan) 與(yu) 生產(chan) 蔬菜的單位訂立采購合同,實現有組織有計劃供應。
建立健全防空體(ti) 係,實現防空的經常性預警。朝鮮戰爭(zheng) 爆發後,東(dong) 北邊境地區防空問題日益凸顯,防空安全一直是黨(dang) 中央和東(dong) 北局在領導籌劃抗美援朝戰爭(zheng) 時關(guan) 注的重要問題。根據中央的決(jue) 定,東(dong) 北局把東(dong) 北南部的一些重要工廠遷到北部,同時也把撫順戰犯監獄的日本戰犯和偽(wei) 滿戰犯全部轉移到哈爾濱地區,東(dong) 北博物館等單位館藏的重要文物、檔案、資料等也轉移到北部。根據戰時體(ti) 製要求,對於(yu) 電力供應、橋梁鐵路、戰略物資儲(chu) 備倉(cang) 庫等戰略目標,采取軍(jun) 事管製、專(zhuan) 人保護以及及時搶修加固等方式保證其安全和正常運轉。東(dong) 北軍(jun) 區後勤部與(yu) 公安部門協同配合,對重要場所周圍進行戶口清查,並對裝卸工人進行審查教育,以保證戰勤物資的安全。東(dong) 北局多次發出關(guan) 於(yu) 邊境地區防空問題的指示,要求做好疏散和應急準備,燈火管製尤為(wei) 必要,以立足於(yu) 與(yu) 敵人的長期鬥爭(zheng) ,保護好人民生命財產(chan) 安全。加強對幹部群眾(zhong) 的防空安全經常性教育,在主要城市、重要機關(guan) 、要害部門、關(guan) 鍵部位定期開展防空演練,使幹部群眾(zhong) 形成正確防空意識、掌握積極應對措施。
維護社會(hui) 治安,鎮壓反革命勢力的破壞活動。朝鮮戰爭(zheng) 爆發後,境內(nei) 外反革命活動不同程度地猖狂起來,抗美援朝總後方基地的鞏固麵臨(lin) 挑戰。依據中央指示和相關(guan) 法律規定,東(dong) 北局對反革命行為(wei) 采取有效手段進行打擊和治理,重點是邊境地區的敵特活動、農(nong) 村特別是解放較晚農(nong) 村的反革命活動、不法分子在抗美援朝中的弄虛作假問題等。沈陽等重點城市加強了安全防範工作,在各基層單位、街道,普遍建立治安保衛組織,建立健全防奸、防盜、防特、防空的“四防”製度。加強機場、倉(cang) 庫等重要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機場外部的行政村,建立嚴(yan) 格的戶口、客人留宿、出外報告製度,管界內(nei) 的電信線路、公路橋梁的保護等均由公安部門負責。在沈陽、撫順等城市設立軍(jun) 法處,以維護軍(jun) 隊法紀並審判不法分子。加強與(yu) 朝鮮接壤邊境地區的安全防範,在中朝沿江沿邊的軍(jun) 事要衝(chong) 設立公安邊防派出所,密切與(yu) 朝鮮公安機關(guan) 邊防保衛合作,建立邊防代表聯係製度,嚴(yan) 格查處敵特活動,有效維護邊境秩序。
《光明日報》(2023年11月07日 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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