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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兩河流域的糾紛解決機製

發布時間:2023-12-11 10:50: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作者:國洪更(中國社科院世界曆史研究所研究員)

  公元前4千紀末,兩(liang) 河流域邁進了文明的門檻,經濟社會(hui) 有所發展,利益主體(ti) 日益多元化,社會(hui) 矛盾凸顯。然而,古代兩(liang) 河流域的社會(hui) 秩序卻基本保持穩定,其中一個(ge) 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多元化的糾紛解決(jue) 機製,司法審判、調解仲裁和神明裁判等三種化解衝(chong) 突的模式尤其引人注目。

  

  古代兩(liang) 河流域居民具備一定的法律意識,不僅(jin) 留下來數以萬(wan) 計的商品買(mai) 賣契約、財產(chan) 轉讓憑證、庭審筆錄、國內(nei) 外條約等多種法律文獻,而且製定了《烏(wu) 爾納姆法典》《李必特-伊什塔爾法典》《漢穆拉比法典》、中亞(ya) 述法典和新巴比倫(lun) 法典等成文法典,還形成了較為(wei) 完備的訴訟製度。從(cong) 蘇美爾城邦時期起,兩(liang) 河流域就記錄了以訴訟方式解決(jue) 爭(zheng) 端的案例。

  兩(liang) 河流域的法官構成比較複雜,國王是國家的最高法官,各級官員和公民大會(hui) 成員在法庭中扮演重要角色,家族長老、商業(ye) 組織首領等人員和機構也參與(yu) 訴訟。案件的審理始於(yu) 原告的指控,包括婦女和奴隸在內(nei) 的所有社會(hui) 成員都有權提起訴訟。訴訟通常在神廟、城門和商業(ye) 區等公共場所公開舉(ju) 行,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的程序並無明顯的差別。法官傳(chuan) 喚被告到庭應訴,首先對訴訟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才展開司法程序。訴訟當事人提出主張,並提供支持自己主張的證據,既可以是書(shu) 麵文件,也可以是實物證據,還可以是證人的證言。法官質詢訴訟雙方,驗證證據和證言,研判案情。雖然兩(liang) 河流域製定了多部成文法典,但它們(men) 屬於(yu) 理論上的建構,並沒有成為(wei) 法庭斷案援引的依據。法官斷案主要依據習(xi) 慣法,還要參考先前的判例,有時援引國王頒布的敕令。

  訴訟當事人接受判決(jue) 結果,就要以神靈和國王的名義(yi) 起誓不再進行訴訟。如果當事人不滿法庭判決(jue) ,還可以申請再審,不滿第二次判決(jue) 者還可以進行上訴,國王的裁決(jue) 是終審判決(jue) 。法庭判決(jue) 通常留下書(shu) 麵記錄,勝訴方用其作為(wei) 審判結果和後續主張的證據。多數判決(jue) 對敗訴方實施經濟處罰,殘損肢體(ti) 的肉刑和死刑適用於(yu) 刑事案件。

  雖然兩(liang) 河流域的司法與(yu) 行政不分,控訴和審判職能重合,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混雜在一起,但是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既沒有等級要求,也沒有性別要求,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訴訟當事人的權利,有助於(yu) 緩解社會(hui) 矛盾。

  

  盡管古代兩(liang) 河流域居民崇尚法治,並創製了較為(wei) 完善的訴訟製度,但相較而言,與(yu) 司法審判相關(guan) 的文獻並不十分豐(feng) 富,因為(wei) 大量爭(zheng) 端並沒有進入司法程序,而是在庭審前達成了和解,調解仲裁也是化解糾紛的常用手段。兩(liang) 河流域有文字記載的調解仲裁始於(yu) 蘇美爾城邦時期,最早的案例是基什國王麥西裏姆調停拉格什城邦與(yu) 烏(wu) 馬城邦的邊界衝(chong) 突。古巴比倫(lun) 時期,兩(liang) 河流域南部的阿摩利諸國和北部的阿淑爾城邦均熱衷於(yu) 運用調解和仲裁的方式化解糾紛。

  雖然古代兩(liang) 河流域沒有專(zhuan) 門的人員和機構調處爭(zheng) 端,但是與(yu) 審理案件的法官類似,多方人員和機構均可以充當爭(zheng) 端調停人和仲裁者,既可以是各級官員和公民大會(hui) 等機構的成員,也可以是家族長老和商業(ye) 組織首領,還可以是專(zhuan) 職法官。調停人和仲裁者不僅(jin) 促使雙方達成妥協,而且要見證他們(men) 的和解過程。

  兩(liang) 河流域的調解仲裁主要用於(yu) 解決(jue) 商業(ye) 糾紛和遺產(chan) 繼承爭(zheng) 端。商人通常選擇熟悉案件相關(guan) 的法律和慣例的商界同行作為(wei) 調停人和仲裁者,並請其在商業(ye) 區居中調解,債(zhai) 務人和債(zhai) 權人討價(jia) 還價(jia) ,最後在調停人的勸說下達成妥協。遺產(chan) 繼承人通常將財產(chan) 爭(zheng) 端提交家族長老、公民大會(hui) 成員、行政官員等人裁決(jue) ,調停人和仲裁者根據財產(chan) 繼承法律和慣例進行調解,製定雙方認可的遺產(chan) 劃分方案。盡管調停人和仲裁者是發生糾紛的雙方選定的個(ge) 人,但是,他們(men) 所做的裁決(jue) 被雙方認可,其效力猶如法庭做出的判決(jue) 。

  調停人和仲裁者通常熟悉爭(zheng) 執產(chan) 生的背景,深諳與(yu) 爭(zheng) 執有關(guan) 的法律和風俗習(xi) 慣,可以快速地厘清是非曲直,提出針對性和解的意見和建議,促使雙方互相妥協。與(yu) 司法審判相比,糾紛調處方式靈活多樣,程序簡單,提高了化解糾紛的效率,還可以節約司法資源。

  

  神明裁判,又稱神判、神裁、神斷、天罰等,通常被視為(wei) 終極審判。兩(liang) 河流域的神明裁判源遠流長,有文字記載的最早案例出現在阿卡德王國初期的一篇古蘇美爾語法律文獻中,烏(wu) 爾第三王朝的《烏(wu) 爾納姆法典》、古巴比倫(lun) 王國的《漢穆拉比法典》和與(yu) 之長期並存的馬裏王國的書(shu) 信均提到了神明裁判,後繼的加喜特王朝的土地所有權憑證和中亞(ya) 述法典也提到了神明裁判,亞(ya) 述帝國和新巴比倫(lun) 帝國的書(shu) 信和文學作品也談到了神明裁判。

  兩(liang) 河流域的神明裁判主要有兩(liang) 種形式:一種是神誓法,另一種是神判法。神誓法指訴訟當事人或證人對神宣誓,保證案情陳述真實的審判方式。《烏(wu) 爾納姆法典》《漢穆拉比法典》和中亞(ya) 述法典等成文法典規定,法官在審理土地等財產(chan) 糾紛案件時,如果沒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訴諸神明裁斷。在兩(liang) 河流域的萬(wan) 神殿中,太陽神執掌司法,因此被視為(wei) 辨別訴訟當事人和證人誓言真偽(wei) 的主要神靈。太陽神的祭司鄭重地舉(ju) 行儀(yi) 式,相關(guan) 人員在太陽神麵前誦讀有關(guan) 正義(yi) 的咒語,起誓陳述的真實性。

  神判法指在訴訟過程中以某種方式來請求神靈示意,並據此查明案情的審判方式。兩(liang) 河流域的神明裁判主要求助於(yu) 河神,幼發拉底河是巴比倫(lun) 人進行神明裁判的主要場所,拒絕接受河神審判者被視為(wei) 有罪。在一係列潔淨儀(yi) 式和以河神的名義(yi) 起誓後,訴訟當事人走到水中,沉入水中被視為(wei) 有罪,而能夠從(cong) 水中浮起來或遊走則視為(wei) 無罪。兩(liang) 河流域居民之所以信奉河神裁判,是因為(wei) 他們(men) 篤信河流直通冥府,人生於(yu) 水中,並被水與(yu) 冥界隔開,河神審判是人類進入冥府前的最後審判。

  無論是神誓法還是神判法,都把辨析案件的是非曲直訴諸於(yu) 超自然的力量,屬於(yu) 非理性的審判方式。雖然神明裁判不可能實現實質正義(yi) ,但是,訴訟雙方懾於(yu) 神靈的威力而不敢質疑,從(cong) 而使爭(zheng) 端化為(wei) 無形。

  綜上所述,司法審判、調解仲裁和神明裁判都是古代兩(liang) 河流域多元化糾紛解決(jue) 機製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它們(men) 解決(jue) 爭(zheng) 端的策略及適用性不盡相同。在司法審判中,當事人將爭(zheng) 端提請司法機關(guan) 審理,借助國家的強製力解決(jue) 糾紛,須遵循較為(wei) 正式的審判程序,訴訟往往要經曆漫長的過程,化解糾紛的成本較高,並非解決(jue) 衝(chong) 突的主要途徑。在調解仲裁中,當事人將爭(zheng) 端提交雙方認可的人員或機構居中調停或仲裁,借助官方和民間的威望和平地解決(jue) 爭(zheng) 執,相關(guan) 人員和機構深諳糾紛的起因與(yu) 解決(jue) 適用的法律、慣例,往往不需要繁複的程序,可以快速地解決(jue) 爭(zheng) 端,大幅度降低了化解糾紛的成本,因而成為(wei) 人們(men) 最倚重的爭(zheng) 端解決(jue) 方式。在進行神明裁判時,當事人將爭(zheng) 端提請神靈裁決(jue) ,通過一定的儀(yi) 式,借助神明的威力解決(jue) 爭(zheng) 執,使糾紛的化解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

  多元化的糾紛解決(jue) 機製調動了多方麵的社會(hui) 資源,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會(hui) 爭(zheng) 端,維護了社會(hui) 秩序的穩定,這是兩(liang) 河流域在近三千年的曆史進程中未爆發大規模起義(yi) 和騷亂(luan) 的重要因素之一。古代兩(liang) 河流域多元化的糾紛解決(jue) 機製體(ti) 現了古老社會(hui) 的司法智慧,在世界法製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光明日報》(2023年12月11日 14版)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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