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基層治理共同體提供學理支撐
作者:李友梅(上海大學教授)
一個(ge) 現代化的社會(hui) ,應該既充滿活力又擁有良好秩序,呈現出活力和秩序有機統一。回顧世界現代化曆史進程,處理好活力與(yu) 秩序的關(guan) 係是一道世界性難題。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men) 黨(dang) 領導人民創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hui) 長期穩定奇跡,社會(hui) 治理水平不斷提高,我國成為(wei) 世所公認的最有安全感的國家之一。其中一個(ge) 重要原因,就是我們(men) 黨(dang) 始終堅持一切為(wei) 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盡最大努力謀求共識,在更大範圍凝聚共識,引導社會(hui) 各方麵同舟共濟、攜手前進。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ge) 百年奮鬥目標進軍(jun) 的新發展階段。應當看到,發展起來以後的問題不比不發展時少。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發生曆史性變化,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長,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特別是互聯網深刻改變人們(men) 的交往方式,社會(hui) 結構、社會(hui) 關(guan) 係、社會(hui) 觀念、社會(hui) 心理、社會(hui) 行為(wei) 發生深刻變化。與(yu) 時俱進化解社會(hui) 矛盾、維護社會(hui) 穩定等,都要求我們(men) 準確把握社會(hui) 文明進步的時代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的利益訴求,加強社會(hui) 治理,推進基層治理共同體(ti) 建設。《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強基層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對提高基層治理社會(hui) 化、法治化、智能化、專(zhuan) 業(ye) 化水平作出部署,將“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ti) ”明確為(wei) 一項工作原則。這為(wei) 我們(men) 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推動基層治理共同體(ti) 建設指明了方向。
在現代社會(hui) 生活中,共同體(ti) 是人們(men) 在日常交往互動中以穩定的共同生活、共享價(jia) 值、共有觀念等為(wei) 基礎而形成的一種社群形態,其建設的著力點在於(yu) 增進人們(men) 的認同感、歸屬感,增強人們(men)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層治理是一個(ge) 社會(hui) 在處理基層公共事務時,調動資源、組織力量、協調利益等的一種重要方式,其過程必然會(hui) 涉及不同參與(yu) 者及其社會(hui) 關(guan) 係的生成和變動。推進基層治理共同體(ti) 建設,就是在麵對具體(ti) 基層問題、推動基層運行過程中,對不同參與(yu) 者的角色功能、行為(wei) 取向、運行原則等作出基本定位和規定,在這個(ge) 基礎上形成既心情舒暢又和諧相處的關(guan) 係格局,呈現出個(ge) 人與(yu) 集體(ti) 的互利共生。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ti) ,就是要確保基層治理過程由群眾(zhong) 參與(yu) 、成效由群眾(zhong) 評判、成果由群眾(zhong) 共享,大家集思廣益、協同互動,推進基層治理的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讓基層治理共同體(ti) 更具影響力和生命力。
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ti) ,是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體(ti) 現。基層是緊密聯係人民群眾(zhong) 的前沿,是與(yu) 老百姓接觸的最近處。在基層治理中堅持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充分體(ti) 現了對人民群眾(zhong) 主體(ti) 地位和首創精神的尊重,是發展為(wei) 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生動體(ti) 現,也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hui) 治理格局的必然要求。拓寬基層群眾(zhong) 參與(yu) 渠道,暢通和規範群眾(zhong) 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推動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才能實現不同參與(yu) 者各歸其位、各擔其責,發揮各方作用,激發基層活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ti) ,是推動社會(hui) 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的客觀需要。把更多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使基層有職有權有物,有利於(yu) 更好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精準有效的服務和管理。在基層治理中堅持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不斷提升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能力,才能用足用好這些資源和服務,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將和諧穩定創建在基層。
踏上新征程,為(wei) 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ti) 提供學理支撐,可以在以下幾方麵加強研究。
夯實治理基礎。建立黨(dang) 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zhong) 廣泛參與(yu) ,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ti) 係,推動不同參與(yu) 者在黨(dang) 的領導下共同參與(yu) 基層公共事務,有利於(yu) 最大限度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為(wei) 此,可圍繞加強黨(dang) 的基層組織建設、完善黨(dang) 建引領的社會(hui) 參與(yu) 製度等加強研究,促進完善黨(dang) 全麵領導基層治理製度;圍繞加強村(居)民委員會(hui) 規範化建設、健全村(居)民自治機製、優(you) 化村(社區)服務格局等加強研究,促進健全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圍繞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基層治理激勵政策等加強研究,促進基層法治和德治建設。
健全管理和服務機製。這有利於(yu) 提高城鄉(xiang) 社區精準化精細化管理和服務能力。可深入研究如何推進城鄉(xiang) 社區服務標準化建設、提高社區服務設施利用效率等,促進城鄉(xiang) 社區服務製度標準完善和設施布局優(you) 化;深入研究如何暢通和規範經營主體(ti) 、新社會(hui) 階層、社會(hui) 工作者和誌願者等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途徑,促進各類主體(ti) 積極參與(yu) 治理過程;深入研究建立完善社區工作者職業(ye) 發展體(ti) 係、建立健全城鄉(xiang) 社區工作者分級培訓製度等,促進城鄉(xiang) 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
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近年來,智慧城市、智慧社區建設深入開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廣泛應用,為(wei) 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ti) 提供了重要技術支撐。可圍繞共建全國基層治理數據庫、推動基層治理數據資源共享、推行適老化和無障礙信息服務等加強研究,助力加強基層智慧治理能力建設,促進提高基層治理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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