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理想的精神力量
作者:劉梁劍(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係教授)
社會(hui) 的進步離不開社會(hui) 理想。《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黨(dang) 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曆史經驗的決(jue) 議》指出,“馬克思主義(yi) 信仰、共產(chan) 主義(yi) 遠大理想、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共同理想,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靈魂,也是保持黨(dang) 的團結統一的思想基礎”。在新的曆史起點上,我們(men) 要堅定馬克思主義(yi) 信仰,自覺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強國建設、民族複興(xing) 的偉(wei) 業(ye) 之中,做共產(chan) 主義(yi) 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共同理想的堅定信仰者和忠實實踐者。
一
社會(hui) 理想決(jue) 定了一個(ge) 社會(hui) 的存在境界。馮(feng) 友蘭(lan) 提出了人生境界說:人對於(yu) 世界有所覺解,世界對其呈現出意義(yi) ,世界的意義(yi) 又構成其存在境界;不同的人對於(yu) 世界有不同的覺解,因此便生存於(yu) 不同的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在類似的意義(yi) 上,社會(hui) 理想實際上代表了一個(ge) 社會(hui) 對於(yu) 世界的覺解。秉持高遠理想的社會(hui) ,無疑是超乎自然境界與(yu) 功利境界的:它不是無知無覺的,也不會(hui) 隻為(wei) 了一國之私利而公然鼓吹本國利益至上。
契合時代精神的社會(hui) 理想是高遠的,但同時也是可欲可求的,從(cong) 而能夠為(wei) 社會(hui) 的發展提供巨大的精神動力。它是可欲的,也就是說,它是值得追求的,因為(wei) 它合乎人的本性,發乎人們(men) 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它是可求的,也就是說,它是能夠追求的,因為(wei) 它出自社會(hui) 經濟發展的內(nei) 在要求,基於(yu) 曆史演化的客觀規律,代表著一種現實的可能性。這樣的社會(hui) 理想容易被社會(hui) 成員所共同接受,從(cong) 而內(nei) 化為(wei) 社會(hui) 成員共享的高遠的人生理想。對於(yu) 社會(hui) 成員個(ge) 體(ti) 而言,人生理想既是目的因又是動力因,而高遠的人生理想將為(wei) 個(ge) 體(ti) 提供巨大的心理驅力,推動人們(men) 在精神生活、道德踐履、日常活動和社會(hui) 實踐等諸種實踐過程中發揮能動性,創造高品質生活,創造更加美好的世界。
二
由社會(hui) 理想轉化而來的人生理想貫穿不同的個(ge) 體(ti) ,使得彼此聲氣相通;非如此,不足以形成“一以貫之”的社會(hui) 。易言之,社會(hui) 理想發揮著凝心聚力的作用。試以交響樂(le) 團明之。指揮家,首席演奏家,分司弦樂(le) 、管樂(le) 或打擊樂(le) 的樂(le) 手,彼此分工合作,將凝固於(yu) 樂(le) 譜的音符活化為(wei) 流淌於(yu) 樂(le) 器的音樂(le) 。《論語·八佾》有載:“子語魯大師樂(le) ,曰:‘樂(le) 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cong) 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孔子自然未聞後世西洋交響之樂(le) ,不過,他所體(ti) 悟的樂(le) 理似乎也適用於(yu) 交響樂(le) 。始作,金聲;玉振,以成;金聲玉振,始條理而終條理。這個(ge) 從(cong) 始至終、貫穿於(yu) 樂(le) 之作的“條理”不是樂(le) 手,不是首席演奏家,不是指揮家,而是音樂(le) 本身。樂(le) 團分享一份共同的樂(le) 譜(盡管有總分之別),將樂(le) 譜演奏成優(you) 美的音樂(le) 就是樂(le) 團的共同理想。音樂(le) 之於(yu) 樂(le) 團,一如社會(hui) 理想之於(yu) 社會(hui) 。
社會(hui) 理想之所以能夠為(wei) 社會(hui) 發展提供精神動力,離不開人作為(wei) 主體(ti) 所具有的人性能力。人性能力是人在認識世界和改變世界的過程中加以運用及發展的諸種能力。這一概念兼有認識論、本體(ti) 論與(yu) 價(jia) 值論的意義(yi) 。人性能力首先表現為(wei) 理性能力。從(cong) 人禽之辨的角度看,正是理性將人與(yu) 動物區分開來。古希臘先哲認為(wei) ,人是理性的動物;中國近代哲學家王國維也說,“惟理性之能力,為(wei) 動物之所無而人類之所獨有”。理性幫助我們(men) 構造概念,從(cong) 而理解世界的條理與(yu) 秩序。除了理性力量之外,人性能力還包括欲望、情感、意誌、想象、直覺等,而這些人性能力在運用之際往往也有理性貫注其中。比如,就社會(hui) 理想而言,除了運用理性能力以形成抽象概念之外,我們(men) 還需要運用想象力賦予其意象,從(cong) 而將其具體(ti) 化為(wei) 可感的存在。真正的社會(hui) 理想,不僅(jin) 是一個(ge) 有意義(yi) 的真概念,而且還是一個(ge) 有意象、有意味的真觀念,包含著感性與(yu) 理性的統一,也內(nei) 蘊著情感、意欲、信念等複雜因素。
從(cong) 觀念的角度看,一個(ge) 觀念被社會(hui) 中的個(ge) 體(ti) 廣泛接受並成為(wei) 社會(hui) 理想,其前提為(wei) 這個(ge) 觀念必須是一個(ge) 真觀念。何謂真觀念?觀念之真,至少包含四重含義(yi) ,即真確不假、真誠不偽(wei) 、真善不惡、真實不虛。其一,真確不假:真觀念乃實事求是的積極成果,來自現實(合乎“實事”),反映了人類社會(hui) 與(yu) 自然界運行之道(得其“是”),凝結著人們(men) 的真理性認識。其二,真誠不偽(wei) :“我”不僅(jin) 客觀地知道觀念內(nei) 容,而且對它有一種真誠的信念,“我”與(yu) 觀念之間從(cong) 認知式的外在關(guan) 係轉化為(wei) 信念式的內(nei) 在關(guan) 係。其三,真善不惡:由於(yu) 在認識過程中認知和評價(jia) 不可分割,真理性認識在反映事實秩序的同時,往往也反映了事物與(yu) 人的需要之間的關(guan) 係。如馮(feng) 契所言:“真理性認識符合人們(men) 的利益,合乎人性的發展,它便不是光溜溜的‘真’,而且同時是好的、美的,於(yu) 是‘真’成為(wei) 價(jia) 值範疇。”作為(wei) 價(jia) 值範疇的“真”意味著真善不惡,合乎人性發展的要求,符合人們(men) 向往美好生活的根本利益。其四,真實不虛:“我”在觀念之中投入情感,貫注情意,觀念也就成為(wei) 鼓舞“我”行動的活生生的力量。因其真確不假、真誠不偽(wei) 、真善不惡與(yu) 真實不虛,觀念能夠稱體(ti) 起用,以得自現實之道還治現實。一方麵,觀念從(cong) 解釋世界走向了改變世界與(yu) 成就世界(成物);另一方麵,觀念在改變世界與(yu) 成就世界的同時改變並成就作為(wei) 觀念主體(ti) 的“我”(成己)。“我”將觀念形態中的理想化為(wei) 現實,在現實中打上“我”的烙印,確證“我”的本質力量,同時也提升了自己的能力,鍛煉了自己的性情,即通過踐行社會(hui) 理想獲得人的自由全麵發展。
三
曆史地看,社會(hui) 理想的“力”根源於(yu) 曆史發展之“勢”,正所謂有“勢”方有“力”也。在中國的軸心時代,諸子百家都提出了自己的社會(hui) 理想。如孔孟向往三代之治,倡導一種以王道仁政為(wei) 要旨的社會(hui) 理想。老莊認為(wei) 正是倡導仁義(yi) 導致了人的異化,隻有回返到“小國寡民”甚至“同與(yu) 禽獸(shou) 居”才能實現人的本真狀態,如此方是大仁、上德,這實際上提出了一種看似反文明的社會(hui) 理想。自19世紀中葉以來,古今巨變(從(cong) 傳(chuan) 統走向現代),中國文明麵臨(lin) 前所未有的挑戰。“古今中西之爭(zheng) ”成為(wei) 時代的大主題。該爭(zheng) 論的焦點首先是“中國向何處去”。傳(chuan) 統的社會(hui) 理想已不敷應對時變,必須加以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如康有為(wei) 在進化論的基調上對大同理想進行改造,而李大釗則把大同理想置於(yu) 唯物史觀的基石之上,倡導“個(ge) 性解放”和“大同團結”統一、社會(hui) 主義(yi) 和人道主義(yi) 統一的社會(hui) 理想。當前,世界麵臨(lin) 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人類文明整體(ti) 麵臨(lin) 前所未有的挑戰。此時,“中國向何處去”的問題和“世界向何處去”的問題前所未有地緊密關(guan) 聯在一起。一方麵,我們(men) 不能關(guan) 起門來思考中國問題,而是必須在世界之中、在中國與(yu) 世界的密切關(guan) 聯之中思考中國問題;另一方麵,中國問題的解答將對世界產(chan) 生深刻的影響。在此形勢之下,我們(men) 必須擔負起新時代新的文化使命,那就是“繼續推動文化繁榮、建設文化強國、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中華民族現代文明代表了人類曆史上一種嶄新的文化生命體(ti) ,“古今中西”各種要素在其中氤氳化醇。中華民族現代文明之建設、人類文明新形態之創造乃是曆史大勢和時代脈搏。如此這般的“勢”必將召喚人們(men) 為(wei) 實現共產(chan) 主義(yi) 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共同理想而接續奮鬥。
《光明日報》(2024年01月29日 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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