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生態

禁漁期捕魚違法!林芝檢察機關鐵腕護雅江

發布時間:2022-06-14 09:54:00來源: 西藏法製報

  非法捕撈不可行,“十年禁漁”不可違!2019年1月3日,林芝市人民政府修訂《林芝市野生魚類保護辦法》,實行全麵禁漁保護,禁漁期為(wei) 10年。

  2021年7月4日,胡某某、張某某乘坐李某某駕駛的白色長城皮卡車,攜帶橡膠氣艇、增氧機、電瓶、電魚杆等工具,在林芝朗縣仲達鎮至朗鎮水域使用電擊方式捕撈雅江魚604條。

  經雲(yun) 南省瀕科委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涉案魚類中巨須裂腹魚70條、拉薩裂腹魚39條,均為(wei)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西藏自治區農(nong) 牧科學院水產(chan) 科學研究所關(guan) 於(yu) 林芝市朗縣非法捕撈土著魚類造成資源破壞補償(chang) 協議的建議》證實,使用電魚方式非法捕撈雅江魚對雅江生態環境造成了損害。

  依法辦案護司法權威

  非法捕撈水產(chan) 品犯罪在破壞生態資源類犯罪中位居前列,雅江“十年禁漁”也給司法辦案帶來了新的挑戰。

  朗縣人民檢察院於(yu) 2022年1月5日對該案線索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立案審查,2022年1月6日履行公告程序。為(wei) 合理確定生態修複訴求,朗縣人民檢察院委托該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門邀請西藏自治區農(nong) 牧科學院水產(chan) 科學研究所專(zhuan) 家就雅江土著魚類生態價(jia) 值進行評估。

  經評估論證,提出以增殖親(qin) 魚的費用作為(wei) 修複受損生態所需的賠償(chang) 標準。西藏自治區農(nong) 牧科學院水產(chan) 科學研究所在綜合計算非法捕撈雅江土著魚對雅江造成的生態損害成本,核算增殖親(qin) 魚修複非法捕撈雅江土著魚種群的替代價(jia) 格等項目的基礎上,出具修複補償(chang) 建議。

  2022年3月29日,朗縣人民檢察院向朗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胡某某等三名被告共同賠償(chang) 水生生物損失及生態修複費17.0925萬(wan) 元、承擔司法鑒定費4萬(wan) 元,共計21.0925萬(wan) 元,並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ti) 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公開賠禮道歉。

  同年4月21日,本案開庭審理。庭審中,公訴人及公益訴訟起訴人出示、宣讀了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檢查筆錄、西藏自治區農(nong) 牧科學院水產(chan) 科學研究所出具的建議等證據,證實了胡某某等三名被告非法捕撈雅江土著魚類的行為(wei) 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同時破壞了雅江流域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hui) 公共利益的事實。

  三名被告表示無異議,並願共同承擔生態環境修複費用。法院判決(jue) 支持了檢察機關(guan) 的全部訴訟請求。宣判後,三名被告當場繳納生態修複賠償(chang) 金10萬(wan) 元,承諾分期履行剩餘(yu) 賠償(chang) 金,並在市級以上媒體(ti) 上公開賠禮道歉。該筆款項主要由朗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用於(yu) 購買(mai) 魚苗代為(wei) 增殖放流。

  能動檢察促訴源治理

  訴源治理是檢察機關(guan) 依法能動履職最突出的體(ti) 現,就是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的“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抓實。檢察機關(guan) 在依法辦理案件過程中,自覺、主動融入市域社會(hui) 治理,通過製發檢察建議、建章立製等方式,促進防範相關(guan) 案件反複發生,實現治罪與(yu) 治理並重。

  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案件的同時,就行政執法部門監管力度不夠、群眾(zhong) 對水產(chan) 資源法規不了解、個(ge) 別群眾(zhong) 存在隨意放生等問題,於(yu) 2022年5月25日向朗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發出檢察建議,推動實現辦理一案、警示一片,促進水產(chan) 行業(ye) 突出問題的整治,破解社會(hui) 治理難題。

  2022年5月30日,朗縣人民檢察院與(yu) 朗縣公安局、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聯合會(hui) 簽《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銜接依法打擊雅江流域非法捕撈水產(chan) 品違法犯罪行為(wei) 的工作機製》,從(cong) 快從(cong) 嚴(yan) 打擊非法捕撈珍貴、瀕危水生水產(chan) 品違法犯罪行為(wei) ,以最嚴(yan) 格的製度最嚴(yan) 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2022年6月8日,朗縣人民檢察院、米林縣人民檢察院會(hui) 簽《關(guan) 於(yu) 辦理雅魯藏布江流域生態資源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建立健全跨區域跨部門“分段保護、全程合作”的一體(ti) 化協作機製,嚴(yan) 厲打擊涉水犯罪,凝聚雅江中下遊流域綜合保護合力。

  從(cong) 個(ge) 案辦理到類案監督,從(cong) 區域整治到長效機製建設,林芝檢察機關(guan) 積極引領和創新辦案理念,充分發揮刑事檢察、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將涉案野生動物保護放在與(yu) 案件辦理同等重要位置,以檢察履職引導社會(hui) 參與(yu) 野生動物大保護。

  雅魯藏布江是中國最長的高原河流,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河流之一,素有高原“母親(qin) 河”之稱。雅魯藏布江中遊的土著魚類主要有拉薩裸裂尻魚、異齒裂腹魚、拉薩裂腹魚、巨須裂腹魚、雙須葉須魚等西藏高原冷水魚類。雅江土著魚生長發育極為(wei) 緩慢、性成熟晚、繁殖力低,性成熟的魚大概需要生長8到10年,一旦遭到破壞,修複緩慢。

  為(wei) 全方位保護雅江水生生物資源和水生態環境,林芝檢察機關(guan) 擔負起雅江保護的政治之“責”、法律之“責”和社會(hui) 之“責”,在依法辦理案件的同時堅持能動履職,運用“個(ge) 案辦理+類案監督+係統治理”協同模式,加強與(yu) 有關(guan) 部門的配合協作,以“我管”促“都管”,更深融入市域社會(hui) 治理,促進訴源治理,為(wei) 建設西藏生態文明高地貢獻檢察力量。

(責編: 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

  • 林芝市波密縣清理縣城河道兩岸垃圾

    近日,林芝市波密縣河長辦組織縣直各單位、紮木鎮以及紮木鎮紮木村、桑登村幹部群眾40餘人,對縣城河道兩岸垃圾進行清理。 [詳細]
  • 林芝市經濟社會發展碩果累累

    2012年以來,林芝的發展步伐鏗鏘穩健,基礎設施建設、城鄉麵貌改善、產業多元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等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取得了曆史性成就。 [詳細]
  • 任維在昌都市林芝市調研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常務副主席任維赴昌都市芒康縣、八宿縣和林芝市波密縣、墨脫縣,就清潔能源項目、抗震救災、道路交通安全及森林防火、安全生產等工作情況進行調研。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