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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5年秋季起高等學曆繼續教育不再用“函授”等名稱

發布時間:2022-08-19 15:14:00來源: 人民網-教育頻道

  記者今天從(cong) 教育部獲悉,近日,教育部印發《教育部關(guan) 於(yu) 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曆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學曆繼續教育不再使用“函授”“業(ye) 餘(yu) ”的名稱,統一為(wei) “非脫產(chan) ”,主辦高校可根據專(zhuan) 業(ye) 特點和學生需求等,靈活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形式教學。

  《實施意見》要求,主辦高校應根據社會(hui) 需要和自身辦學定位、辦學條件,遵循聚焦特色、控製規模、保證質量的原則,舉(ju) 辦相應的學曆繼續教育,強化學曆繼續教育的公益屬性,不得以營利為(wei) 目的。

  普通高校舉(ju) 辦的學曆繼續教育統一通過成人高考入學,統一專(zhuan) 業(ye) 教學基本要求,統一最低修業(ye) 年限,統一畢業(ye) 證書(shu) 。推動中央部委所屬高校舉(ju) 辦“少而優(you) 、小而精”的學曆繼續教育,地方高校重點舉(ju) 辦“服務地方、辦學規範、規模適度、特色鮮明”的學曆繼續教育,高等職業(ye) 學校重點麵向一線從(cong) 業(ye) 人員,舉(ju) 辦服務“知識更新、技術提升”的學曆繼續教育。

  《實施意見》針對教育教學環節提出了一係列規範性要求:強調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開齊開好思想政治理論課,建立完善全員、全程、全方位育人體(ti) 製機製;規範教學組織實施,加強對線上教學和線下麵授的全過程管理;創新教育教學模式,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優(you) 勢,結合實際開展混合式教學。

  同時,要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配足配好主講教師、輔導教師和管理人員;嚴(yan) 格落實辦學基本要求和人才培養(yang) 方案編製工作指南要求,保證人才培養(yang) 規格和質量;進一步加強教材建設管理,壓實管理職責,加大對優(you) 秀繼續教育教材的支持力度;嚴(yan) 格規範校外教學點設置條件和程序,控製布點數量和範圍;建立健全監督評估機製,進行常態化質量評估監測。

  《實施意見》強調,要深入實施國家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提升數字化公共服務水平,廣泛匯聚優(you) 質數字教育資源,促進優(you) 質數字資源共建共享。主辦高校要充分運用技術手段,創新高等學曆繼續教育辦學管理方式,提高辦學管理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麵加強教育教學在線常態監測。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各主辦高校要加強黨(dang) 對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工作的全麵領導,進一步壓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主辦高校的主體(ti) 責任,建立保障學曆繼續教育辦學經費投入機製,加大對優(you) 秀典型案例的宣傳(chuan) 力度,加強繼續教育相關(guan) 學科專(zhuan) 業(ye) 建設,完善違法違規廣告治理工作機製,為(wei) 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改革發展營造清朗環境。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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