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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的倫理意義

發布時間:2022-06-13 16:35: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作者:龔天平(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哲學院教授)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反複強調:“共同富裕是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是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眾(zhong) 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yi) 。”這一係列重要論述,充分彰顯了作為(wei) 中國人民基本價(jia) 值訴求的共同富裕所內(nei) 蘊的深刻倫(lun) 理意義(yi) ,正是這些倫(lun) 理意義(yi) 為(wei) 共同富裕提供了倫(lun) 理正當性辯護。

  共同富裕拓展人際道德交往

  共同富裕與(yu) 人的全麵發展相輔相成、互為(wei) 條件。人的全麵發展意味著人的勞動能力全麵提升、交往關(guan) 係全麵拓展、自由個(ge) 性全麵展現,因此促進共同富裕也就意味著促進人的交往關(guan) 係全麵拓展,而交往關(guan) 係又包括道德交往關(guan) 係,交往關(guan) 係全麵拓展就又意味著人們(men) 的道德交往得到拓展。

  道德交往是指社會(hui) 上人與(yu) 人之間在一定道德情感激發和支配下,依照一定道德原則和規範而發生的社會(hui) 交往關(guan) 係。交往是人的本性。作為(wei) 社會(hui) 的一員,任何人都需要參與(yu) 人際交往。因為(wei)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需要,即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此係個(ge) 體(ti) 利益。但是,個(ge) 體(ti) 利益的滿足必須借助於(yu) 外界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這種環境的持存也是個(ge) 體(ti) 利益的組成部分,表現為(wei) 共同利益。人的個(ge) 體(ti) 利益和人際的共同利益都需要通過交往才能實現。一方麵,個(ge) 體(ti) 利益的實現需要交往。每個(ge) 人都有其脆弱性、局限性,單靠自身力量無法實現個(ge) 體(ti) 利益,必須與(yu) 其他人、社會(hui) 交往。另一方麵,共同利益的實現也需要交往。共同利益與(yu) 個(ge) 體(ti) 利益相互對待、相互依賴、相輔相成,雙方的實現都有賴於(yu) 對方的實現,因而共同利益是交往得以開展並得到維係的必要條件,沒有它,交往就失去基礎。一個(ge) 社會(hui) 的人際交往越發達越頻繁,那麽(me) 這個(ge) 社會(hui) 就越有活力。交往按照社會(hui) 領域可以分為(wei) 經濟交往、政治交往、文化交往等。道德交往是文化交往中的一種類型。按照形式,交往又可分為(wei) 競爭(zheng) 和合作兩(liang) 種,其中適度的競爭(zheng) 使社會(hui) 活力四射,良性的合作使社會(hui) 穩定有序。正當、理性的競爭(zheng) 是道德交往,團結互助、合作協調更是道德交往。

  人際道德交往如果建立在共同富裕的基礎上,就能得到更好的拓展。共同富裕具有三個(ge) 方麵的意味:首先,與(yu) 現代化進程的快速推進相伴隨,與(yu) 傳(chuan) 統社會(hui) 相比較,現代社會(hui) 從(cong) 過去的整體(ti) 統一走向現在的多維分化,這種分化對人際道德交往的精神紐帶即道德共識構成有力衝(chong) 擊。而共同富裕首先意味著物質富裕,物質富裕表明人們(men) 的物質利益需求能得到滿足,這為(wei) 人際道德交往創造了物質基礎。其次,市場經濟使一個(ge) 社會(hui) 的內(nei) 部成員也使世界的成員和組織都處於(yu) 普遍化的競爭(zheng) 中,競爭(zheng) 必然帶來分化,這又對人際道德交往的共同利益紐帶構成有力衝(chong) 擊。而共同富裕並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而是有差別的富裕,有差別也不是差距懸殊,而是要把市場競爭(zheng) 帶來的貧富差距控製在合理範圍,避免兩(liang) 極分化,這就為(wei) 人際道德交往創造了良好條件。最後,現代社會(hui) 從(cong) 過去的熟人社會(hui) 轉變為(wei) 現在的陌生人社會(hui) ,人際交往由身份維係轉變為(wei) 契約維係,這又對人際道德交往的共通情感紐帶構成有力衝(chong) 擊。而共同富裕可以增強人們(men) 的情感聯係並形成共通情感。在共通情感驅動下,人們(men) 才會(hui) 有興(xing) 趣交往、樂(le) 意交往,也才會(hui) 有激情和道德情感去開展道德交往,從(cong) 而豐(feng) 富和拓展道德交往空間。資本主義(yi) 製度下的勞動異化就證明了這一點。異化勞動導致人人不願意勞動,失卻勞動和交往熱情,人與(yu) 人的社會(hui) 關(guan) 係失卻道德溫度,變得冷淡隔膜,相互算計,道德交往片麵化、狹窄化。因此,一個(ge) 社會(hui) 要想成為(wei) 風尚優(you) 良、公正和諧的社會(hui) ,就隻有消除產(chan) 生異化勞動的社會(hui) 條件,實現共同富裕,如此人們(men) 才能夠把勞動和交往變成發揮自己激情、發展自己興(xing) 趣和情操的基本方式,積極、主動地參與(yu) 人際交往,從(cong) 而拓展道德交往關(guan) 係。

  共同富裕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共同富裕是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少數人富裕而多數人貧窮的社會(hui) 是兩(liang) 極分化的社會(hui) ,兩(liang) 極分化的社會(hui) 是不公平不正義(yi) 的社會(hui) 。促進共同富裕就是要消除兩(liang) 極分化,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因此,共同富裕具有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倫(lun) 理意義(yi) 。

  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是在社會(hui) 財富、益處的分配過程中既要顧及公平又要關(guan) 注正義(yi) 進而達到均衡、適宜狀態的價(jia) 值尺度,要求每一個(ge) 公民在財富和益處的分配上都能被一視同仁、得所當得。公平正義(yi) 是一個(ge) 曆史的、具體(ti) 的範疇,不同的人、不同的社會(hui) 必然具有不同的公平正義(yi) 觀,世界上不存在所謂永恒的、絕對的公平正義(yi) 。公平正義(yi) 受生產(chan) 力發展水平、社會(hui) 生產(chan) 方式、政治製度以及曆史、文化等諸多因素的製約,是人們(men) 經濟關(guan) 係和財產(chan) 關(guan) 係處於(yu) 合理化狀態的反映。社會(hui) 主義(yi) 公平正義(yi) 主要具有四個(ge) 維度:一是作為(wei) 實現公平正義(yi) 邏輯起點和實踐起點的權利維度的公平正義(yi) ,即權利平等;二是作為(wei) 實現公平正義(yi) 基本條件和首要標誌的機會(hui) 維度的公平正義(yi) ,即機會(hui) 均等;三是作為(wei) 實現公平正義(yi) 重要環節和必要保障的規則維度的公平正義(yi) ,即規則公正;四是作為(wei) 實現公平正義(yi) 實際體(ti) 現和最終歸宿的結果維度的公平正義(yi) ,即結果公平。社會(hui) 主義(yi) 公平正義(yi) 與(yu) 共同富裕互為(wei) 目的。我國目前的發展狀況首先體(ti) 現為(wei) 區域發展不平衡,這就要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或一部分地區通過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yu) 創業(ye) 先富起來,然後借助先富者的示範力量或其經濟實力,帶動和幫助越來越多的人和地區富起來,最終達到所有區域共同富裕;其次體(ti) 現為(wei) 不同階層收入水平差距明顯,這就要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製度安排,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實現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所有區域、全體(ti) 人民都富裕才是共同富裕,也才是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實現。因此,黨(dang) 和政府在帶領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過程中采取的這些措施恰恰是在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

  共同富裕是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但並非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yi) 。兩(liang) 者具有質的區別。平均主義(yi) 是一種倫(lun) 理思想,它主張社會(hui) 財富在所有人之間平均分配,提倡利益享有上一人一份、人人相同。曆史上曾出現過原始社會(hui) 平均主義(yi) ,中國封建社會(hui) 各次農(nong) 民起義(yi) 提出的“等貴賤”“均貧富”的平均主義(yi) ,法國盧梭提出的代表小資產(chan) 階級利益的平均主義(yi) ,早期空想社會(hui) 主義(yi) 者提出的平均主義(yi) 等。平均主義(yi) 雖然具有共同享有的意味,但與(yu) 公平正義(yi) 相悖,這有三個(ge) 方麵的原因:一是真正意義(yi) 上的共同富裕必須建立在社會(hui) 化大生產(chan) 的基礎上,而平均主義(yi) 與(yu) 社會(hui) 化大生產(chan) 的客觀要求是相抵觸的,是經濟進步和勞動生產(chan) 率提高的絆腳石;二是真正意義(yi) 上的共同富裕在私有製條件下是無法實現的,企圖在私有製條件下實現共同富裕是不切實際的空想;三是真正意義(yi) 上的共同富裕既考慮社會(hui) 上每個(ge) 人的付出,也考慮每個(ge) 人的獲得,既考慮每個(ge) 人享有的權利,也考慮每個(ge) 人擔負的義(yi) 務,注重付出與(yu) 獲得對等,權利與(yu) 義(yi) 務相稱,同時共同富裕還充分關(guan) 注和考量機會(hui) 、規則、過程等複雜要素,而平均主義(yi) 並沒有考慮每個(ge) 人的付出,也不考慮製度等複雜條件,從(cong) 而顯得不公平。因此,共同富裕在性質上區別於(yu) 平均主義(yi) ,而與(yu) 公平正義(yi) 取得一致。兩(liang) 者互為(wei) 依托,相輔相成。沒有共同富裕談不上公平正義(yi) ,沒有公平正義(yi) 也不可能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關(guan) 切個(ge) 體(ti) 人格尊嚴(yan)

  共同富裕是人民群眾(zhong) 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這就意味著所有人或每一個(ge) 人的富裕訴求都應得到尊重。因此,共同富裕也就意味著關(guan) 切了每一個(ge) 人作為(wei) 人而擁有的人格尊嚴(yan) ,讓每一個(ge) 人都能體(ti) 麵、優(you) 雅地生活。

  共同富裕首先意味著尊重每一個(ge) 人的物質生活富裕訴求。亞(ya) 裏士多德認為(wei) ,雖然人們(men) 的整個(ge) 生活以卓越品質和才智為(wei) 前提,但同時“外部商品”如耕地、住房、衣服和家具等物質利益也必不可少。馬克思發現,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產(chan) 如衣食住行等構成生活的基礎,隻有在此之上人們(men) 才能從(cong) 事非物質活動。人們(men) 之所以追求物質生活富裕,是因為(wei) 每個(ge) 人都具有作為(wei) 種或類屬的共同性、相似性,都是構成社會(hui) 有機體(ti) 的一分子,都具有維持自己生命存在的利益需求;追求物質生活富裕之所以值得尊重,是因為(wei) 每個(ge) 人都具有自己作為(wei) 人而存在的獨立人格和尊嚴(yan) ,也都對社會(hui) 作出了貢獻,所以每個(ge) 人都應該得到他人和社會(hui) 的價(jia) 值關(guan) 切。要使每個(ge) 人的物質生活富裕訴求得到尊重,從(cong) 而享有應有的價(jia) 值與(yu) 尊嚴(yan) ,隻有共同富裕才是唯一選擇。

  共同富裕也意味著尊重每一個(ge) 人的精神生活富裕訴求。個(ge) 體(ti) 的人不僅(jin) 是物質性存在,也是精神性存在,因而物質生活富裕隻是實現個(ge) 體(ti) 尊嚴(yan) 的必要條件。作為(wei) 精神性存在,人還有精神利益。精神利益的第一種體(ti) 現是自由,自由自主能力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本質性特征;第二種體(ti) 現是道德,道德是人出於(yu) 自由而自行設定、自覺遵守的行為(wei) 規則,是自由的邊界,具有自主的道德行動也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本質性特征。正是自由和道德使人贏得了超越於(yu) 其他動物的獨特尊嚴(yan) 。因此,精神生活富裕訴求必須得到他人和社會(hui) 的尊重,否則就是對個(ge) 體(ti) 尊嚴(yan) 的藐視,因而精神生活富裕訴求是個(ge) 體(ti) 尊嚴(yan) 的倫(lun) 理約束條件。而精神生活富裕是共同富裕的另一重要維度。因此,一個(ge) 社會(hui) 如果在促進物質生活富裕的同時,也能夠促進精神生活富裕,即人們(men) 的道德覺悟、智力水平、健康素質、審美情趣的提升,那麽(me) 這個(ge) 社會(hui) 就是尊重個(ge) 體(ti) 尊嚴(yan) 、促進人的全麵發展的社會(hui) ,也是共同富裕的社會(hui) 。

    (本文係國家社會(hui) 科學基金項目“社會(hui) 偏好理論與(yu) 美好生活實現的倫(lun) 理學研究”〔21BZX023〕階段性成果)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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