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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構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製度保障體係

發布時間:2023-01-06 10:53:00來源: 法治日報

  第一個(ge) 履約周期報告發布 全國碳市場運行框架基本建立

  我國將構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製度保障體(ti)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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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體(ti) 來看,經過第一個(ge) 履約周期建設運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框架基本建立,初步打通了各關(guan) 鍵環節間的堵點、難點,價(jia) 格發現機製作用初步顯現,企業(ye) 減排意識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通過專(zhuan) 項監督幫扶等措施有效提升碳排放數據質量,實現了預期建設目標。

  □ 本報記者 張維

  近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ge) 履約周期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正式麵世。

  這份由生態環境部交出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全國碳市場)成績單顯示,全國碳市場第一個(ge) 履約周期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1.79億(yi) 噸,累計成交額76.61億(yi) 元,市場運行平穩有序,交易價(jia) 格穩中有升,交易情況符合全國碳市場基本定位。

  “總體(ti) 來看,經過第一個(ge) 履約周期建設運行,全國碳市場運行框架基本建立,初步打通了各關(guan) 鍵環節間的堵點、難點,價(jia) 格發現機製作用初步顯現,企業(ye) 減排意識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通過專(zhuan) 項監督幫扶等措施有效提升碳排放數據質量,實現了預期建設目標。”生態環境部有關(guan) 負責人說。

  抓住節能減排的“牛鼻子”

  氣候變化是全人類的共同挑戰。應對氣候變化,事關(guan) 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關(guan) 乎人類前途命運。

  我國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zheng) 於(yu) 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zheng) 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充分體(ti) 現了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的責任擔當。

  “這是一場硬仗,需要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如生態環境部有關(guan) 負責人指出,目前,我國尚處在工業(ye) 化、城鎮化進程中,產(chan) 業(ye) 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達峰時間偏緊,要通過主動調整產(chan) 業(ye) 結構、能源結構,才能實現2030年前達峰目標。

  全國碳市場正是我國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

  據生態環境部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相比通過傳(chuan) 統的行政手段推動碳減排,碳市場通過配額管理製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將溫室氣體(ti) 控排責任壓實到企業(ye) ,推動企業(ye) 加強碳排放管理,並利用市場機製發現合理碳價(jia) ,為(wei) 企業(ye) 碳減排提供靈活選擇,在降低全社會(hui) 減排成本的同時帶動綠色低碳產(chan) 業(ye) 投資,是促進全社會(hui) 生產(chan) 生活方式低碳化、長期化的有效方式,為(wei) 處理好經濟發展與(yu) 碳減排關(guan) 係提供了有效途徑。

  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相關(guan) 決(jue) 策部署,“十二五”以來,我國逐步建立全國碳市場。從(cong) 2011年起,我國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廣東(dong) 省、湖北省及深圳市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為(wei) 建立全國碳市場探索積累經驗。

  2017年,經國務院同意,《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ye) )》印發。2018年以來,生態環境部堅持將全國碳市場作為(wei) 控製溫室氣體(ti) 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堅持穩中求進,以搭建製度框架、夯實管理基礎、提升數據質量為(wei) 市場建設初期主要目標,紮實推進全國碳市場製度體(ti) 係、基礎設施、數據管理和能力建設等方麵各項工作。

  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市場正式啟動上線交易。第一個(ge) 履約周期以發電行業(ye) 為(wei) 首個(ge) 重點行業(ye) 。這裏的發電行業(ye) 含其他行業(ye) 自備電廠,是2013年至2019年任一年排放達到2.6萬(wan) 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wan) 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ye) 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共2162家重點排放單位,年度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約45億(yi) 噸。由此,我國的碳市場一躍成為(wei) 全球覆蓋碳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場。

  “納入全國碳市場的這2000多家發電企業(ye) 的碳排放約占全國碳排放總量的40%,是歐盟碳市場的兩(liang) 倍以上。可以說,管住了這2000多家發電企業(ye) 的碳排放,就抓住了我國節能減排的‘牛鼻子’。”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所長張希良說。

  加強配額分配監督管理

  成效顯而易見。《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第一個(ge) 履約周期共運行114個(ge) 交易日,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1.79億(yi) 噸,累計成交金額76.61億(yi) 元,成交均價(jia) 42.85元/噸,每日收盤價(jia) 在40至60元/噸之間波動,價(jia) 格總體(ti) 穩中有升。

  “經過第一個(ge) 履約周期的建設運行,全國碳市場已成為(wei) 展現我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窗口,為(wei) 廣大發展中國家建立碳市場貢獻了中國智慧,為(wei) 促進全球碳定價(jia) 機製形成發揮積極作用,受到國際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與(yu) 認可。”《報告》指出。

  《報告》認為(wei) ,全國碳市場建設成效體(ti) 現在如下幾個(ge) 方麵:推動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第一個(ge) 履約周期配額分配方案在確保電力供應的前提下,通過市場機製手段首次在全國範圍內(nei) 將碳減排責任壓實到企業(ye) ,初步實現了對燃氣、超超臨(lin) 界、熱電聯產(chan) 等高效率低排放機組的正向激勵。

  降低發電行業(ye) 減排成本。全國碳市場通過配額分配和市場交易,促進資金向減排成本較低的企業(ye) 流動,引導逐步淘汰減排成本高、技術落後的發電機組,從(cong) 而促進全行業(ye) 控製二氧化碳排放。

  提升企業(ye) 減排意識和能力。企業(ye) 通過參與(yu) 配額分配、交易和清繳,樹立了“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的低碳發展理念,加大低碳轉型投入,企業(ye) 碳資產(chan) 管理的能力水平得到提升。通過建立碳排放數據核算、報告和核查製度,嚴(yan) 肅懲處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行為(wei) 等違規行為(wei) ,倒逼企業(ye) 加強內(nei) 部管理,強化自我監督,充實專(zhuan) 業(ye) 人員力量,增強企業(ye) 碳排放數據管理的主體(ti) 責任意識。

  值得注意的是,全國碳市場運行主要包括碳排放數據核算、報告與(yu) 核查,配額分配與(yu) 清繳,市場交易監管等環節。納入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需每年核算並報告上一年度碳排放相關(guan) 數據,並接受政府組織開展的數據核查,核查結果作為(wei) 重點排放單位配額分配和清繳的依據。

  為(wei) 保障全國碳市場有效運行,生態環境部組織建立了全國碳排放數據報送與(yu) 監管係統、全國碳排放權注冊(ce) 登記係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係統等信息係統。數據報送與(yu) 監管係統記錄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相關(guan) 數據;注冊(ce) 登記係統記錄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的持有、變更、清繳、注銷等信息,並提供結算服務;交易係統保障全國碳市場配額集中統一交易。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由生態環境部製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guan) 活動的管理規則,加強對地方碳排放配額分配、溫室氣體(ti) 排放報告與(yu) 核查的監督管理,並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guan) 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建立監管有效的碳市場

  建設全國碳市場是一項複雜的係統性工程,是一項從(cong) 無到有的開創性事業(ye) ,目前仍處於(yu) 起步階段。

  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最重要的是如何提升流動性,實現高質量發展。需要從(cong) 法律製度建設、交易體(ti) 係完善、信息數據透明等幾方麵發力。其中,立法是全國碳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障;交易體(ti) 係的完善對碳價(jia) 和市場流動性帶來直接的影響;數據真實和透明更是碳市場建設的基礎。

  在立法方麵,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陸新明近日透露,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做好《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出台相關(guan) 工作。他表示,“待條例出台後,完善配套製度文件,構建以條例為(wei) 法律基礎,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技術規範為(wei) 支撐的製度體(ti) 係,為(wei) 全國碳市場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提供製度保障。”

  生態環境部法規與(yu) 標準司司長別濤此前表示,立法應該要確立建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基本製度,包括明確碳排放權交易覆蓋的溫室氣體(ti) 的種類和行業(ye) 範圍。需要明確重點排放單位的條件和公布調整的程序,哪些單位要進入交易機製。還要明確碳排放權配額分配的原則、程序。要健全碳排放權配額的製度,包括建立溫室氣體(ti) 排放的報告和核查製度,明確配額清繳的時限要求。此外,強化對於(yu) 相關(guan) 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包括加強碳市場的數據質量的保障。

  《報告》也提出,生態環境部將持續推動全國碳市場建設各項工作,堅持全國碳市場作為(wei) 控製溫室氣體(ti) 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持續完善製度機製,提升監管水平,強化數據質量管理,在發電行業(ye) 配額現貨市場運行良好基礎上,逐步將市場覆蓋範圍擴大到更多高排放行業(ye) ,豐(feng) 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有效發揮市場機製對控製溫室氣體(ti) 排放、促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起公開透明、規範有序、監管有效的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法治日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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