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四川首部數據領域基礎性法規:賦能數字經濟和社會發展
中新網成都2月16日電 (單鵬)四川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16日在成都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解讀《四川省數據條例》(簡稱《條例》),《條例》是四川省數據領域第一部基礎性法規。
據悉,《條例》於(yu)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以促進數據利用和產(chan) 業(ye) 發展為(wei) 基本定位,聚焦數據資源體(ti) 係建設、數據流通利用、數據安全管理三大環節,針對四川省數字化發展的瓶頸問題,在滿足安全要求前提下,最大程度促進數據流通和開發利用,賦能數字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
新聞發布會(hui) 上,四川省人大經濟委副主任委員陳貴林介紹,作為(wei) 一部新興(xing) 領域法規,《條例》涉及諸多前沿性技術問題和法律問題,立法難度較大,社會(hui) 關(guan) 注度較高,近年來,先後有69位四川省人大代表提出五件關(guan) 於(yu) 數據立法的議案。四川省委十一屆九次、十次全會(hui) 提出加快四川省大數據發展應用立法,充分發揮立法的保障、引領和推動作用,保持四川省在國家大數據戰略實施中的先導性和主動性。
《條例》共八章七十條。根據《條例》,在推進數據資源統一管理方麵,按照數據管理一體(ti) 化、收集規範化、治理製度化的思路,健全公共數據管理體(ti) 係,推進四川省公共數據資源“一本賬管理”。
在促進數據要素有序流通方麵,統籌規劃數據要素市場,完善數據交易規則,建立數據資產(chan) 評估、交易中介服務等市場的運行體(ti) 係,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ti) 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場所開展數據交易,規範市場主體(ti) 的交易行為(wei) 。同時,《條例》還明確禁止濫用大數據技術進行消費者“殺熟”等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
在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和個(ge) 人信息保護方麵,建立數據安全責任製,明確政府部門和數據處理者數據安全管理的職責義(yi) 務。嚴(yan) 格落實上位法對個(ge) 人信息保護的規定,嚴(yan) 格限製個(ge) 人生物識別信息收集,強化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個(ge) 人信息保護,加強數據流通中的個(ge) 人信息保護,依法維護個(ge) 人合法權益。
在協同推進區域合作方麵,加強數據領域省際合作,建立跨區域的數據融合發展應用機製。在公共數據共享、標準互認、政務協同、成渝算力樞紐節點共建等領域與(yu) 重慶市開展合作,推動區域數據協同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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