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柔並濟”打好護航春耕主動仗
編者按
強國必先強農(nong) ,農(nong) 強方能國強。備春耕、保春種,確保春季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順利進行,事關(guan) 全年糧食增產(chan) 、農(nong) 產(chan) 品有效供給和農(nong) 民增收,事關(guan) 全年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經濟發展目標的順利實現。
連日來,各地政法機關(guan) 延伸服務觸角,嚴(yan) 厲打擊涉農(nong) 違法犯罪活動,積極開展普法工作,排查化解涉農(nong) 矛盾糾紛,確保不誤農(nong) 時、不影響春耕,為(wei) 糧食安全提供高效法治保障。本報今天特刊發一組相關(guan) 報道,敬請關(guan) 注。
□ 本報記者 董凡超
大地回春,遍野農(nong) 桑漸起。放眼廣袤田野,從(cong) 江南到華北,從(cong) 梯田到黑土地,旋耕機在田間來回穿梭,農(nong) 戶在地頭翻耕破土……緊抓春日好時光,一幅春耕圖景正在大江南北徐徐織就。
2月13日發布的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守好“三農(nong) ”基本盤至關(guan) 重要、不容有失。一年之計在於(yu) 春。做好春耕備耕生產(chan) ,是確保全年糧食和重要農(nong) 產(chan) 品穩產(chan) 保供的關(guan) 鍵。
連日來,各地政法機關(guan) 以社會(hui) 治安防控體(ti) 係建設為(wei) 牽引,不斷延伸服務保障觸角,強化涉農(nong) 違法犯罪查處、排查化解農(nong) 村矛盾糾紛,打好護航春耕主動仗,確保糧食安全“開門穩”。
守牢耕地紅線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某鎮的一片麥田裏,綠油油的麥苗在寒風中迎風擺動,充滿生機。徐州市人大代表李雷向專(zhuan) 程回訪訴前檢察建議整改情況的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的檢察官感歎:“看這長勢,今年肯定是個(ge) 豐(feng) 收年啊!”
然而,半年前,這片耕地上還布滿了大片亂(luan) 搭亂(luan) 建的禽類養(yang) 殖棚。去年3月,在辦理一起非法占用農(nong) 用地案件時,徐州鐵檢院發現該情況後,向當地相關(guan) 部門製發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其製定合理整治方案,分批次分階段推進整治,在做好養(yang) 殖戶安置保障的同時,引導村民逐步、有序拆除養(yang) 殖棚,確保耕地保護政策落到實處。
經過徐州鐵檢院和當地政府的共同努力,非法占用耕地行為(wei) 得到有效整治。截至目前,當地被非法占用的約180畝(mu) 耕地已清理出近140畝(mu) ,其中永久基本農(nong) 田近130畝(mu) ,近80畝(mu) 耕地得到複墾。
《法治日報》記者梳理發現,目前,我國基本形成了以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土地複墾條例、基本農(nong) 田保護條例等為(wei) 核心的耕地保護法治體(ti) 係;民法典、刑法對耕地保護進行了明確規定。
長期關(guan) 注耕地保護問題的廣西大學農(nong) 業(ye) 經濟管理係主任陳新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耕地“非農(nong) 化”“非糧化”問題在部分地區偶有發生,衍生出的社會(hui) 矛盾糾紛亦不鮮見。因此,應加快推動耕地保護法立法進程,及時將耕地“非農(nong) 化”“非糧化”等禁止性規定和政策措施上升為(wei) 法律,實現耕地保護“長牙齒”硬措施法治化,嚴(yan) 格管控耕地用途,守牢耕地紅線。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春耕的大環境中,家庭農(nong) 場、農(nong) 民合作社、龍頭企業(ye) 等新型農(nong) 業(ye) 經營主體(ti) 不斷破土、萌發。然而土地流轉法律法規現階段的不完善製約了農(nong) 戶開展適度規模經營和參與(yu) 新型農(nong) 業(ye) 經營主體(ti) 的積極性。建議通過‘小、快、靈’的立法增強土地流轉相關(guan) 政策規定的針對性、適用性,助推農(nong) 地有序合法流轉和一些城鎮、園區低效閑置用地問題的解決(jue) 。”陳新建補充說。
規範農(nong) 資經營
“感謝檢察官現場普法,讓我們(men) 銷售者認識到了農(nong) 資安全的重要性,明白了銷售假冒偽(wei) 劣產(chan) 品的嚴(yan) 重後果。我們(men) 今後一定嚴(yan) 把進貨質量關(guan) ,做到合法經營。”一位農(nong) 資經銷商這樣表示。
為(wei) 規範農(nong) 資市場經營秩序,連日來,遼寧省大連市普蘭(lan) 店區人民檢察院充分聯合社區街道、派出所對轄區5家農(nong) 資經營場所在售農(nong) 作物化肥、農(nong) 藥、種子等,進行農(nong) 資產(chan) 品安全風險排查。經排查,部分農(nong) 資經銷商鋪存在銷售台賬記錄不全、不規範等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檢察機關(guan) 從(cong) 農(nong) 資經營安全、環境保護、糧食安全等角度,對農(nong) 資經銷商進行現場普法,並提出了整改意見。
今年春耕以來,各地政法機關(guan) 紛紛與(yu) 相關(guan) 行政執法部門協作配合,加強行刑銜接,細化線索移送、聯合執法等製度規範,形成“信息共享、事先介入、聯合行動、優(you) 勢互補”的工作格局,營造安全的農(nong) 資消費環境。
記者了解到,為(wei) 提高對侵害植物新品種權行為(wei) 的威懾力,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後的種子法完善了侵權處罰賠償(chang) 和行政處罰製度,將懲罰性賠償(chang) 數額的倍數上限由3倍提高到5倍;將法定賠償(chang) 額的上限由300萬(wan) 元提高到500萬(wan) 元。同時,對於(yu) 生產(chan) 經營假、劣種子行為(wei) 也加大了行政處罰力度。
走出有法可依的第一步後,如何讓法條“擲地有聲”,成為(wei) 護航春耕的第二道必答題。
“在現實中,很多農(nong) 民朋友存在法律盲區,遇到問題時不會(hui) 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有時即便買(mai) 到了假化肥、假種子,由於(yu) 損失不大,就不去報案,無形中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陳新建說,政法機關(guan) 在規範農(nong) 資經營的同時,借助現有案件以及頻發案件進行一些法律基礎知識的講解,能夠有效提高群眾(zhong) 法律知識水平和維權意識,從(cong) 而提高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從(cong) 源頭上嚴(yan) 防假冒偽(wei) 劣農(nong) 產(chan) 品流入農(nong) 村市場,淨化農(nong) 資市場,預防坑農(nong) 害農(nong) 案件發生。
化解矛盾糾紛
“法官,沒想到你們(men) 在我們(men) 家門口巡回辦案,真的很方便。”前不久,甘肅省張掖市山丹縣人民法院“薯草法庭”幹警背著國徽,抱著卷宗,前往位奇鎮某村對一起農(nong) 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進行巡回審理。
審理結束後,主審法官就土地承包、農(nong) 產(chan) 品種植等方麵的問題和村社幹部進行了溝通,並對村民提出的法律問題進行了釋明和解答,通過以“巡”釋法、以“巡”普法,引導農(nong) 戶自覺學法、用法、守法,有效防控土地流轉和農(nong) 產(chan) 品交易方麵的風險,從(cong) 源頭上減少此類糾紛發生。
山丹縣法院“薯草法庭”設立以來,為(wei) 優(you) 化馬鈴薯、飼草等特色農(nong) 業(ye) 發展,助力縣域鄉(xiang) 村振興(xing) 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目前共辦理“薯草”案件30餘(yu) 件,涉案標的300多萬(wan) 元。
護航春耕,並非隻有懲罰、整治的“硬措施”,執法與(yu) 普法並舉(ju) ,才能讓法治的“最後一公裏”真正落到實處。
進入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機關(guan) 民警化解糾紛、打擊違法犯罪、服務春耕生產(chan) 的足跡遍布生機勃發的廣袤田野。廣西各級公安機關(guan) 以“百萬(wan) 警進千萬(wan) 家”活動為(wei) 契機,細化“六進六訪”工作措施,走村屯、訪農(nong) 戶,掌握了解農(nong) 村主要矛盾糾紛,把矛盾解決(jue) 在萌芽狀態,為(wei) 春耕生產(chan) 營造良好的社會(hui) 治安環境。
當廣袤的黑土地按下備戰春耕生產(chan) 啟動鍵,黑龍江省公安機關(guan) 也已整裝集結,同頻吹響又一程護農(nong) 衝(chong) 鋒號。
發傳(chuan) 單、拉條幅,開展“護衛春耕”主題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活動,“大篷車”走街串巷播放事故警示片,建立權益人鑒定“綠色通道”,定期開展為(wei) 農(nong) 用車粘貼反光標識行動……一係列舉(ju) 措讓各類安全知識宣講深入基層、根植民心,營造護農(nong) 打假全社會(hui) 廣泛參與(yu) 的良好氛圍。
“政法機關(guan) 深入轄區田間地頭服務春耕值得稱讚。”陳新建表示,要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聽取群眾(zhong) 合理訴求基礎上,及時發現、妥善處置涉及鄰裏、邊界、用水、用地等各類矛盾糾紛,引導群眾(zhong) 講法規、講政策、講和諧,有效防止矛盾激化,讓群眾(zhong) 集中精力抓春耕生產(chan) 和田間管理。
圖① 2月23日,福建省龍岩市長汀縣公安局汀東(dong) 區域聯合派出所社區民警深入轄區田間地頭,開展護航春耕活動,向群眾(zhong) 宣傳(chuan) 反詐知識。
劉瑾 攝
圖② 春耕春播時節,貴州省赤水市公安局組織民警開展“綠劍護農(nong) ”行動,對市場銷售的種子、化肥、農(nong) 藥等農(nong) 資產(chan) 品進行拉網式檢查,打擊坑農(nong) 害農(nong) 違法行為(wei) ,為(wei) 春耕生產(chan) 保駕護航。
本報通訊員 王長育 攝
圖③ 2月20日,甘肅省臨(lin) 澤縣公安局城關(guan) 派出所民輔警到轄區農(nong) 資經營點,對種子、化肥、農(nong) 膜、農(nong) 藥等農(nong) 用物資進行全覆蓋檢查。
本報通訊員 安學海 攝
圖④ 2月21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回訪受汙染土地修複情況。
馬紅飛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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