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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簿“再婚”能否改“已婚”不妨統一規範

發布時間:2024-01-16 15:05:00來源: 新京報

  ■ 觀察家

  在不影響有效證明的前提下,若能夠更好地保護個(ge) 人隱私,也是一種人性化服務。

  據報道,近日,有網民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稱:再婚後去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態時被改成“再婚”。以後很多地方都會(hui) 使用到戶口簿,這顯得十分尷尬。按照戶口管理要求,“再婚”的是否可以改成“已婚”?1月10日,湖南醴陵市互聯網宣傳(chuan) 與(yu) 管理辦公室回複稱,當事人如確實係再婚,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戶籍信息應當登記為(wei) “再婚”。

  “再婚”和“已婚”,在戶口簿上隻有一字之差,而且從(cong) 婚姻性質而言均屬已婚,但從(cong) 字麵透露出來的信息來看,顯然“再婚”比“已婚”更詳細,這不僅(jin) 增加了隱私暴露的風險,還要承受隨之而來的異樣眼光,這些大概都是讓這位網民感到尷尬的原因。

  而且,有此同感的也不在少數,多地都有網民反映過類似問題,但各地公安機關(guan) 處理方式不盡相同。總體(ti) 而言,大致可分為(wei) 三類,有的是堅持登記為(wei) “再婚”;有的地方會(hui) 根據事實情況,酌情處理變更申請;武漢等一些地方則表示,戶口簿婚姻狀況填寫(xie) 為(wei) “初婚、再婚、複婚”的,可前往戶籍地派出所改為(wei) “已婚”。

  我國戶口登記條例,多為(wei) 原則性條款,“再婚”作為(wei) “已婚”選項中的一個(ge) 細選項,公安機關(guan) 在戶口簿登記時可以進行選擇。因目前尚無統一規範,各地在實際中操作不一,一定程度上也會(hui) 影響戶籍登記的嚴(yan) 肅性。在當前更加注重個(ge) 人隱私的社會(hui) 背景下,相關(guan) 部門不妨盡早統一規範。

  數據顯示,我國再婚人數呈逐年上升趨勢,如何扭轉社會(hui) 在此方麵的偏見尤為(wei) 重要。戶口簿上的一字之差,其指向卻是公共服務的精細化,不僅(jin) 保護再婚人士的隱私權,也會(hui) 無形中改變傳(chuan) 統婚姻觀念——再婚與(yu) 初婚沒什麽(me) 不同,並非低人一等。

  事實上,再婚從(cong) 法律來看,和初婚享受同等權益,無論是婚假還是產(chan) 假,都不會(hui) 因為(wei) 再婚而有所差異。而現實中辦理房產(chan) 變更手續,孩子入學登記等場景,需要出示戶口簿,目的是核實婚姻狀況,至於(yu) 辦理人員是初婚還是再婚,並無區別。

  如實登記變更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是公民的責任和義(yi) 務。這主要是為(wei) 了確保戶籍信息的準確性,以便在處理涉及個(ge) 人身份和婚姻狀況的事務時,能夠得到正確、有效的證明。在不影響這個(ge) 目的前提下,若能更好地保護個(ge) 人隱私,也是一種人性化服務。

  武漢等地的做法,就很好兼顧了戶籍人口管理和個(ge) 人隱私保護。當地公安機關(guan) 在係統錄入時,按照公民實際情況填寫(xie) ,但在出具戶口簿時,則打印為(wei) “已婚”。如此,便既能保證公安機關(guan) 掌握詳細狀況,又充分考慮到了再婚人士的感受。

  此外,還有些地區公安機關(guan) 更進一步,變被動變更為(wei) 主動更新,通過“數據共享”機製,實現了轄區公安人口管理係統婚姻狀況信息自動實時更新,當事人甚至不用特意再去派出所。可以預見,未來電子身份證、電子戶口簿大範圍應用並不遙遠,戶籍登記等公共服務也必然更加注重人性化和便利性。

  □翛然(媒體(ti) 人)

  來源:新京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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