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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今日正式實施

發布時間:2023-03-02 15:26:00來源: 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3月1日電 (王洪江)3月1日,“《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新聞發布會(hui) ”在成都舉(ju) 行。會(hui) 上,四川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副主任楊闔,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專(zhuan) 職副總督察楊偉(wei) ,四川省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廳黨(dang) 組成員、機關(guan) 黨(dang) 委書(shu) 記廖蔚,分別解讀《實施辦法》的內(nei) 容,並回答記者關(guan) 心的問題。

  會(hui) 上,四川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副主任楊闔介紹,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經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三十八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於(yu) 今日正式施行。

  土地製度是國家的基礎性製度,事關(guan) 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全社會(hui) 高度關(guan) 注。據了解,《實施辦法》自1987年製訂以來,先後經曆了4次修正和2次修訂,為(wei) 四川省切實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促進經濟社會(hui) 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此次全麵修訂,主要基於(yu) 以下考慮:

  一是貫徹土地管理上位法修改的需要。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在土地征收、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方麵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2021年9月1日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進一步細化了相關(guan) 規定,落實授權要求,增強可操作性。為(wei) 確保上位法在四川省順利施行,維護法製統一,亟需對《實施辦法》進行修訂。

  二是落實國家重大決(jue) 策部署的需要。黨(dang) 中央、國務院始終把土地問題作為(wei) 關(guan) 係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全局、關(guan) 係國家長治久安、關(guan) 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大事來抓,先後作出戰略部署,提出了最嚴(yan) 格的耕地保護製度和節約集約用地製度、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ti) 係等要求。進一步完善四川省土地管理製度,是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新任務的必然要求。

  三是提升四川省土地管理法治化水平的需要。近年來,隨著四川省土地管理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原《實施辦法》的一些規定已不適應土地管理工作實際。實踐中,四川省部分地區開展的農(nong) 村土地征收、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製度改革試點工作,在這些方麵都形成了一些成熟的經驗和好的做法,有必要及時予以總結並將經實踐檢驗的製度成果上升為(wei) 地方性法規,為(wei) 土地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據介紹,修訂後的《實施辦法》主要內(nei) 容共八章八十條,包括總則、國土空間規劃、耕地保護、土地轉用與(yu) 征收、建設用地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及附則。主要有以下七個(ge) 方麵內(nei) 容。

  (一)嚴(yan) 守耕地保護紅線,細化最嚴(yan) 格的耕地保護製度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反複強調要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堅決(jue) 遏製耕地“非農(nong) 化”、嚴(yan) 格管控“非糧化”。《實施辦法》根據上位法作出細化補充。一是明確政府的耕地保護主體(ti) 責任。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耕地保護負總責,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並建立責任目標年度考核製度。二是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禁止違規占用耕地開展綠化造林、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等活動。三是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製度。建立補充耕地指標省級統一交易製度,規範省域內(nei) 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四是建立耕地保護補償(chang) 激勵機製。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對履行耕地保護責任的主體(ti) 進行獎勵和補助。五是發揮基層政府在土地撂荒整治中的作用。要求縣、鄉(xiang) 級政府鼓勵、引導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恢複閑置、荒蕪的耕地耕種,防止土地撂荒。

  (二)完善土地管理體(ti) 製,壓緊壓實土地管理共同責任

  為(wei) 進一步壓實各方監管責任,《實施辦法》對土地管理體(ti) 製進行了調整優(you) 化。一是明確各級政府的土地管理職責。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加強對土地管理工作的領導,鄉(xiang) 鎮政府依法做好土地管理相關(guan) 工作。二是明確政府各部門的土地管理職責。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土地管理和監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主管部門負責農(nong) 村宅基地的改革、管理以及耕地質量管理等有關(guan) 工作,其他有關(guan) 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土地管理相關(guan) 工作。三是根據機構改革的要求,結合工作的實際,賦予區政府及其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國土空間規劃、耕地保護、土地轉用與(yu) 征收、建設用地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麵相應的權限,確保權責統一。

  (三)聚焦“多規合一”,全麵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ti) 係

  將主體(ti) 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xiang) 規劃等空間規劃融合為(wei) 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這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實施辦法》對此作出專(zhuan) 章規定,明確了國土空間規劃的法定地位、效力、分類和編製內(nei) 容等,強調國土空間總體(ti) 規劃在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前,應當先經本級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對於(yu) 城鎮開發邊界外的鄉(xiang) 村地區,規定由鄉(xiang) 鎮政府組織編製“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規劃。此外,進一步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的剛性,將原批準機關(guan) 批準修改的情形嚴(yan) 格限定在國家戰略、重大政策、行政區劃調整,國家和省重大建設等方麵。

  (四)規範土地征收,切實維護被征地農(nong) 民合法權益

  《實施辦法》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理念,吸收借鑒我省征地製度改革試點經驗,細化完善征地程序和要求,合理確定補償(chang) 標準和方式,確保征地程序公開民主,被征地農(nong) 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如在完善土地征收程序上,規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應當由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確認;經聽證修改的征地補償(chang) 安置方案按原有的途徑予以公告;將市、縣級政府應當召開聽證會(hui) 的“多數”界定為(wei) “超過二分之一”;明確納入基本養(yang) 老等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人員名單的提出、審核、公示、核定、審定程序。

  (五)突出節約集約導向,有力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

  為(wei) 科學合理高效利用土地,《實施辦法》突出節約集約導向,作出以下規定。一是控製建設用地總量。明確建設占用土地應當優(you) 先使用存量建設用地,鼓勵采用節約集約用地新技術和新模式。二是統籌地上、地下開發利用。鼓勵合理利用地下空間,促進建設用地立體(ti) 利用、綜合利用。三是探索利用閑置宅基地。規定農(nong) 村閑置的宅基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製和尊重農(nong) 村村民意願的前提下,可依法用於(yu) 發展休閑農(nong) 業(ye) 等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以及農(nong) 產(chan) 品冷鏈、初加工、倉(cang) 儲(chu) 等一二三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項目。四是統籌新增和存量建設用地使用。優(you) 先支持通過工業(ye) 用地整治改造、城鄉(xiang) 低效用地再開發等方式建設中小企業(ye) 園區,促進中小企業(ye) 聚集發展和轉型升級。

  (六)優(you) 化土地要素保障,服務支撐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

  《實施辦法》統籌考慮國家和省用地需求,明確了服務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多項規定。一是縣級以上政府在確定土地利用年度用地計劃的時候,優(you) 先保障國家和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重大民生項目、重大產(chan) 業(ye) 項目用地。二是要求市(州)、縣(市、區)政府統籌推進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以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ge) 人有償(chang) 使用。三是規定市(州)、縣(市、區)政府應當專(zhuan) 項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用於(yu) 鄉(xiang) 村產(chan) 業(ye) 發展,支持鄉(xiang) 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ye) 建設,促進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發展。四是縣級以上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guan) 規定,合理安排農(nong) 村宅基地,保障農(nong) 村村民宅基地的需求。

  (七)健全自然資源督察執法體(ti) 係,強化“長牙齒”的資源保護硬措施

  《實施辦法》著眼製度建設,優(you) 化完善督察執法體(ti) 係。一是建立自然資源督察製度。明確省、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授權,對下級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況進行督察。二是建立土地執法責任機製。規定縣級以上相關(guan) 行政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與(yu) 司法機關(guan) 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程序和標準,推進信息共享和案情(念的是案件)通報製度化。三是建立土地執法動態巡查製度。明確縣級政府組織開展動態巡查,村(居)民委員會(hui) 對發現的土地違法行為(wei) 應當予以勸阻並及時報告。四是建立土地市場信用監管機製。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組織對建設用地市場重大失信行為(wei) 開展聯合懲戒並依法公開相關(guan) 信息。五是加大追責問責力度。細化各級政府及自然資源、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等部門工作人員違反土地管理法規責任的主要情形,嚴(yan) 格依法追責。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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