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實施2023年度出版融合發展工程
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印發通知,啟動實施2023年度出版融合發展工程,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關(guan) 於(yu) 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ti) 經濟深度融合的決(jue) 策部署,推動出版深度融合發展,塑造出版業(ye) 高質量發展新動能新優(you) 勢,更好地服務文化強國、出版強國建設。
通知指出,2023年度出版融合發展工程著重深入實施數字出版精品遴選推薦計劃和出版融合發展示範單位遴選推薦計劃,同時對其他已入選出版融合發展工程的精品、平台、單位和人才,持續開展培育建設和應用推廣。為(wei) 進一步發揮精品項目和示範單位的引領帶動作用,對數字出版精品和出版融合發展示範單位,將分別按照2種類型組織申報評審,其中精品項目分為(wei) 重大類和特色類,示範單位分為(wei) 旗艦單位和特色單位。
通知要求,數字出版精品遴選推薦計劃的申報主體(ti) ,為(wei) 經批準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圖書(shu) 、期刊、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網絡出版服務單位,以及從(cong) 事數字閱讀、數字內(nei) 容服務相關(guan) 業(ye) 務的單位和機構,同一主體(ti) 可申報項目數量不超過2個(ge) ;出版融合發展示範單位的申報主體(ti) ,為(wei) 經批準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圖書(shu) 、期刊、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網絡出版服務單位,及其全資控股的從(cong) 事數字閱讀、數字內(nei) 容相關(guan) 服務業(ye) 務的單位和機構,同一法人主體(ti) 隻能申報1種示範單位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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