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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搞得好壞取決於什麽

發布時間:2022-02-28 10:30:00來源: 北京日報

  作者:錢穎一(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市場經濟比計劃經濟好,這是我們(men) 過去幾十年已經達成的一個(ge) 共識。但是,一旦我們(men) 確定要搞市場經濟,而且把視野放到全世界之後,我們(men) 就發現市場經濟並不是都搞得很好,市場經濟中其實也有好有壞。

  市場經濟中有兩(liang) 種類型政府市場經濟搞得是好是壞,很重要的一條是取決(jue) 於(yu) 政府在經濟中扮演的角色。我們(men) 看到市場經濟中有兩(liang) 種政府:一種是“支持市場的政府”;另一種是“摧毀市場的政府”或“扼殺市場的政府”,即政府通過種種幹預,或將已有的市場摧毀掉,或把即將出現的市場扼殺在萌芽狀態。

  不同的政府,會(hui) 產(chan) 生不同的市場經濟。觀察世界各國的經濟,我們(men) 發現支持市場的政府都是一個(ge) 有限和有效的政府。而摧毀、扼殺市場的政府或者是無限政府(即全能政府),或者是無效政府。

  那麽(me) 怎樣實現有限和有效的政府呢?曆史經驗表明,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至關(guan) 重要的製度基礎。我們(men) 甚至可以說,在現代社會(hui) 中,法治是目前人們(men) 所實踐的、能夠維持一個(ge) 有限和有效政府的最好的製度安排。所以法治就成了我們(men) 所談論的如何實現好的市場經濟這一問題的一個(ge) 核心。

  需要說明的是,法治的概念非常寬泛,不僅(jin) 僅(jin) 是經濟發展的問題。但我們(men) 這裏集中討論法治和經濟的關(guan) 係,探討我們(men) 需要什麽(me) 樣的市場經濟和什麽(me) 樣的政府,以及如何應用法治來造就這樣一個(ge) 市場和政府。

  用法治來造就市場和政府

  新古典經濟學最初研究稀缺資源的有效配置,分析價(jia) 格機製在其中的作用。後來人們(men) 發現,價(jia) 格固然重要,但經濟運行的效果不僅(jin) 取決(jue) 於(yu) 價(jia) 格,還有深層次的產(chan) 權問題。比如說,產(chan) 權對人的激勵非常重要,如果沒有好的產(chan) 權製度,人們(men) 就沒有激勵去投資和工作,即使價(jia) 格正確也沒有用,甚至根本無法形成正確的市場價(jia) 格。進一步深入研究產(chan) 權,人們(men) 就發現法治和法律的重要性。有無法治,不同的法律體(ti) 係都會(hui) 導致產(chan) 權界定、執行、保護以及合同的實施,乃至市場秩序的不同。

  經濟學家研究法治問題,並不是中國的特殊現象。在過去幾十年中,世界各國不同領域的眾(zhong) 多優(you) 秀經濟學家以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從(cong) 不同角度探討法律和法治對經濟發展的影響。這是世界範圍內(nei) 的共性問題。

  經濟學家對法律、判例以及它們(men) 的曆史演變的知識,可能不如法學家多。但經濟學家在研究法治和法律對經濟的作用時,有他們(men) 的一些長處。現代經濟學的分析框架、視角、分析工具有助於(yu) 將對問題的分析推向深入。經濟學從(cong) 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問題,容易理解在不同選擇間應做的權衡取舍,因為(wei) 任何一種選擇都會(hui) 有機會(hui) 成本。比如,是通過法庭監管好還是通過行政監管部門監管好,就需要比較這兩(liang) 種機製的成本和收益而進行取舍。這樣的分析方法確實有一致性,而且不大會(hui) 走極端。很多經濟學家在法和經濟學上的研究在經濟學界和法學界都產(chan) 生了重要影響。隨著經濟學家與(yu) 法學家之間的交流越來越多,經濟發展和法治之間的關(guan) 係在理論和實踐上也都越來越受到重視。

  推動法治建設的三種力量

  法治不會(hui) 自動實現,建設法治需要有推動力。同任何製度變遷一樣,推動法治建設的力量首先來自利益相關(guan) 者的自身利益,這其中包括所謂“經濟人”的利益和政府的利益。法治會(hui) 給個(ge) 人和企業(ye) 的經濟利益帶來好處,這比較容易理解。法治經濟特別強調約束政府的行為(wei) ,為(wei) 什麽(me) 政府會(hui) 有積極性建設法治呢?實際上法治也會(hui) 提高政府的利益,這包括多個(ge) 方麵:一是法治可以促使經濟持續發展,從(cong) 而增加政府稅收;二是法治促進社會(hui) 穩定,這也符合政府的目標;三是政府由很多地區、部門的官員組成,法治有利於(yu) 政府內(nei) 部的監督和控製。因此,基於(yu) 法治的政府,將會(hui) 更好地促進經濟的發展,這樣對政府整體(ti) 的長遠利益會(hui) 有好處。

  第二種推動法治建設的力量是來自外部的壓力。中國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後,處在經濟全球化的環境之中。WTO的規則就是法治規則。在這種環境中,整個(ge) 經濟的遊戲規則就同過去完全不一樣了。外部壓力不僅(jin) 對小國重要,對於(yu) 中國這樣的大國同樣重要。雖然大國相對於(yu) 小國而言在國際事務中回旋餘(yu) 地較大,但是違反規則帶來的損失也大。所以外部壓力是推動法治建設的一種力量。

  第三種推動法治建設的力量來自知識,這是一種不能忽視的力量。學者和媒體(ti) 是知識創造和傳(chuan) 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兩(liang) 者是互動的。媒體(ti) 傳(chuan) 遞信息,但並不僅(jin) 僅(jin) 是傳(chuan) 遞信息,它本身也起到創造知識的作用。因此,學者和媒體(ti) 共同推動知識的發展。

  雖然利益是強大的內(nei) 在驅動力,但知識的力量不可低估。比如說,人們(men) 通常會(hui) 以為(wei) 法治約束自己(包括政府)總是對自己不利的。其實不然。從(cong) 理論和實踐中得到的知識會(hui) 告訴人們(men) ,這種約束從(cong) 長遠來看對所謂“經濟人”和政府自身都是有益的。因此,要想理解自己利益的真正所在,離不開知識。

  中國以往的改革開放經驗表明,內(nei) 部利益、外部壓力加上知識,這三種力量的結合將會(hui) 使中國的改革一步步地向前推進。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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