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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發布時間:2022-03-29 10:37: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光明日報北京3月28日電(記者魯元珍)近日,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er) 照護個(ge) 人所得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的通知》,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er) 子女的相關(guan) 支出,按照每個(ge) 嬰幼兒(er) 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具體(ti) 扣除方式上,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按照個(ge) 人所得稅法相關(guan) 規定,專(zhuan) 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申報當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後月份發工資時補充扣除;平時發工資沒有扣除的,或者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也可以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補充扣除。例如,納稅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即符合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享受條件。納稅人4月份將嬰幼兒(er) 信息提供給任職受雇單位,單位在發放4月份工資時即可為(wei) 納稅人申報1至4月份累計4000元的專(zhuan) 項附加扣除。

  該負責人表示,3歲以下嬰幼兒(er) 照護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政策將與(yu) 現行六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政策相銜接。政策實施後,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er) 子女的,以及子女年滿3歲處於(yu) 學前教育階段或全日製學曆教育階段的,均可以按照每個(ge) 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在計算繳納個(ge) 人所得稅前定額扣除。同時,納稅人繼續享有繼續教育、房屋租金、住房貸款、大病醫療、贍養(yang) 老人的相應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政策。總體(ti) 上看,這七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慮了納稅人不同階段的負擔情況。

  3歲以下嬰幼兒(er) 照護專(zhuan) 項附加扣除與(yu) 其他六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一樣,實行“申報即可享受、資料留存備查”的服務管理模式。納稅人可通過手機個(ge) 人所得稅App填報或向單位提供嬰幼兒(er) 子女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以及本人與(yu) 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無需向稅務機關(guan) 報送證明資料,同時需要將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留存備查。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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