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如何建
作者:李長安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指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nei) 在要求,要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zheng) 、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意見》特別提出,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為(wei) 此,要健全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體(ti) 係,促進勞動力、人才跨地區順暢流動。
勞動力是最重要的生產(chan) 要素之一。勞動力流動既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也是實現勞動力優(you) 化配置的前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勞動力流動的規模逐年增大。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21年全國人戶分離的人口5.04億(yi) 人,其中流動人口達到3.85億(yi) 人。流動農(nong) 民工接近3億(yi) ,是流動人口的主體(ti) 。勞動力流動不僅(jin) 會(hui) 給勞動者帶來更高的收入,也是推動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重要力量。從(cong) 人力資本理論的角度來看,遷移既是提高人力資本水平的重要途徑,也是獲得更高收入的基礎。目前,我國農(nong) 民工人均月收入超過4000元,這意味著年均收入接近5萬(wan) 元,是全國農(nong) 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左右。不僅(jin) 如此,人口流動也是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力。據測算,在過去40年裏,人口流動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高達20%—30%。
中國勞動力大規模的流動,得益於(yu) 勞動力市場改革的穩步推進。特別是十八大以來,政府在推進形成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方麵加大了改革力度,戶籍製度、社會(hui) 保障製度等長期阻礙勞動力流動的諸多障礙有了明顯的進展。2019年底印發的《關(guan) 於(yu) 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hui) 性流動體(ti) 製機製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全麵放開市區人口在300萬(wan) 人以下城市的落戶限製這一實施了60多年的結構性障礙,放寬300萬(wan) —500萬(wan) 人口的城市戶口限製,完善超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消除對隨遷子女的義(yi) 務教育限製。在社會(hui) 保障製度改革方麵,新修訂的《社會(hui) 保險法》明確規定,勞動者跨統籌地區就業(ye) 的,其失業(ye) 保險關(guan) 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與(yu) 此同時,在近些年的城市“人才大戰”中,各地也都紛紛推出了涉及戶口、住房、社保、子女教育等多方麵的優(you) 惠政策,吸引大批人才到本地工作。這些改革有力地推動了勞動力的有序流動,對提高我國勞動力的配置效率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但是,我們(men) 應該清醒地看到,由於(yu) 改革的漸進性和不完善性,當前阻礙全國性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各種因素依然存在。概括起來,主要表現在兩(liang) 個(ge) 方麵。
一方麵,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仍不高,成為(wei) 阻礙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形成的最大製度性障礙。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促進勞動力流動、實現勞動力優(you) 化配置的重要前提。但從(cong) 目前來看,基本公共服務不均等、水平不高問題較為(wei) 突出。比如在社會(hui) 保障方麵,社保尚未實現全覆蓋,部分勞動者仍未被納入“安全網”之中,特別是流動人口參保率較低。有關(guan) 研究發現,在我國2億(yi) 靈活就業(ye) 人員中,參保人員占養(yang) 老保險全部參保人員大約隻有四分之一,而養(yang) 老保險的法定參保人口大約還有1億(yi) 人沒有參保,成為(wei) 擴大覆蓋麵的一道難題。在教育資源分配上,城鄉(xiang) 之間、地區之間以及地區內(nei) 部不平衡不充分現象突出,流動人口家庭子女上學困難不少。教育資源不均衡還導致了不少流動人口受教育水平不高問題,目前我國農(nong) 民工隊伍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占比超過了60%,一半以上的農(nong) 民工未接受過職業(ye) 技能培訓。
另一方麵,勞動力市場還存在著不公平甚至歧視現象,降低了流動人口的社會(hui) 融入感。就業(ye) 不公平表現在很多方麵,其中,因戶口性質不同導致的身份歧視是一種較為(wei) 常見的製度性歧視,以農(nong) 民工群體(ti) 為(wei) 主的流動人口則是其中最大受影響群體(ti) 。目前,近3億(yi) 農(nong) 民工已成為(wei) 我國產(chan) 業(ye) 隊伍的主力軍(jun) ,雖然工資水平已經有了很大的增幅,但相對於(yu) 城鎮職工來講,他們(men) 普遍工資水平依然相對不高,而且勞動時間長、強度大。不僅(jin) 如此,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的現象仍屢禁不絕,時有發生。值得關(guan) 注的是,身份歧視還具有“代際傳(chuan) 遞”的特點。新生代農(nong) 民工雖然和他們(men) 的父輩有一定差異,但他們(men) 流動人口的身份和本質並未發生根本變化。職業(ye) 分割是就業(ye) 不公平的另一種表現形式。農(nong) 民工與(yu) 城鎮職工的職業(ye) 和崗位存在著較為(wei) 明顯的差異,他們(men) 大多屬於(yu) 藍領階層或一般服務業(ye) 的從(cong) 業(ye) 人員,職業(ye) 不穩定、晉升機會(hui) 少等問題突出。就業(ye) 不公甚至歧視導致農(nong) 民工普遍麵臨(lin) 著身份認同的困擾,還使得我國實際城鎮化率有所降低。2021年末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wei) 64.7%,但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僅(jin) 有46.7%,兩(liang) 者相差了18個(ge) 百分點。
因此,要建設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就有必要針對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障礙入手,盡快打通阻礙勞動力流動的“腸梗阻”。為(wei) 此要做好如下幾項工作。
第一,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使每個(ge) 勞動者都能夠公平地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務,是我國“十四五”時期的明確要求,也是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建設的必要之舉(ju) 。針對阻礙勞動力流動的“痛點”“堵點”,要精準施策。進一步深化戶籍製度改革,除個(ge) 別特大型城市外,其他城市都應該放寬流動人口落戶的限製。同時剝離附著在戶口上的各種差異性保障和福利,恢複戶籍製度人口管理和服務的功能。破除在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方麵對流動人口的不平等待遇,推動流動人口友好型城市建設,促進流動人口市民化融合。加快社會(hui) 保障製度改革的步伐,繼續擴大社保覆蓋麵,將全體(ti) 民眾(zhong) 都納入到“安全網”中,同時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實際情況,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對平台企業(ye) 的監管力度,創新靈活就業(ye) 人員權益保障方式。
第二,堅決(jue) 消除勞動力市場的各種不公平和歧視現象。就業(ye) 不公平或者歧視是導致勞動者就業(ye) 質量不高的重要表現,也是阻礙勞動力流動的關(guan) 鍵因素之一。要嚴(yan) 格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各種就業(ye) 不公平和歧視現象嚴(yan) 肅處理,盡快形成一個(ge) 公平合理的勞動力市場競爭(zheng) 環境,這也是促進勞動力流動、實現人力資源優(you) 化配置的重要前提。
第三,以穩就業(ye) 穩住流動人口預期。穩定就業(ye) 能夠為(wei) 流動人口持續提供收入,是他們(men) 在城市居住和生活的重要保障。勞動力過於(yu) 頻繁流動的一個(ge) 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穩定的就業(ye) 崗位。因此,要加強勞動合同的管理和規範,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中,使流動人口中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員成為(wei) 勞動合同固定的產(chan) 業(ye) 工人。加強對流動人口的職業(ye) 技能培訓,增強他們(men) 的勞動力市場競爭(zheng) 力和適應能力。
第四,進一步完善勞動力城鄉(xiang) 雙向流動的機製。當前,隨著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的實施,我國勞動力流動已經形成了雙向流動的趨勢,越來越多的流動人口開始返鄉(xiang) 就業(ye) 創業(ye) 。要進一步優(you) 化返鄉(xiang) 就業(ye) 創業(ye) 環境、完善服務體(ti) 係,建立常態化返鄉(xiang) 創業(ye) 服務機製,讓流動人員既能勇敢走出去,又能順利返回來,為(wei) 家鄉(xiang) 經濟社會(hui) 發展作出更大貢獻。(李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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