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激勵機製,激發創新活力
作者:石長慧、張文霞(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
前不久,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完善科技激勵機製的意見》,從(cong) 強化使命激勵、貢獻激勵、保障潛心研究等方麵提出了係列改革舉(ju) 措,為(wei) 進一步完善我國科技激勵機製指明了方向。我國正處於(yu) 努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關(guan) 鍵時期,進一步完善科技激勵機製、優(you) 化創新環境、最大限度激發科技人才的創新活力和動力,對於(yu) 加快建設世界科技強國具有重要意義(yi) 。
逐步建立係統完備、科學合理的科技激勵製度體(ti) 係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科技激勵製度改革方麵堅持係統謀劃、統籌推進,從(cong) 以下幾個(ge) 方麵不斷優(you) 化科技激勵,提升激勵製度的係統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注重激勵與(yu) 減負相結合。在加強激勵方麵,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等法律法規,出台了《關(guan) 於(yu) 實行以增加知識價(jia) 值為(wei) 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幹意見》《關(guan) 於(yu) 深化科技獎勵製度改革的方案》等政策,通過提高科研人員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調整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提高財政科研項目資金間接費用比重等方式,提高科研人員的智力勞動價(jia) 值;在減負方麵,科技部等部門於(yu) 2018年、2020年和2022年連續開展三輪科研人員減負專(zhuan) 項行動,直麵科研人員的難點痛點問題,不斷簡化項目申報和過程管理,減少表格填報和各類評估、檢查、審計等活動,有效解決(jue) 了表格多、報銷繁、檢查多問題,減輕了科研人員的事務性負擔和壓力,保障科研人員將主要精力用於(yu) 科研工作,提高了科研人員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二是注重普遍激勵與(yu) 特殊激勵相結合。在普遍激勵方麵,我國通過建立績效工資穩定增長機製、保障基本工資水平正常增長等方式,逐步提高廣大科技人員的收入水平。充分發揮科研項目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陸續出台了提高間接費用比例、增加績效支出、擴大勞務費開支範圍以及簡化預算編製、下放預算調劑權、擴大結餘(yu) 資金留用自主權、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等係列改革政策措施,有效激發了科技人員承擔科研項目的積極性。在特殊激勵方麵,對承擔國家關(guan) 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guan) 任務和重大科技任務的科研人員加大薪酬激勵,加大對取得重大科技創新成果、作出突出貢獻的科研人員和創新團隊的獎勵力度,以此引導科技人員聚焦國家戰略需求,開展高質量、原創性的科技創新活動。
三是注重物質激勵與(yu) 精神激勵相結合。除了出台政策增加科技人員的工資收入等物質性激勵之外,我國還十分注重精神激勵,激發科技工作者的榮譽感、價(jia) 值感和奮鬥熱情。例如,2016年設立“全國科技工作者日”,肯定科技工作者的價(jia) 值,營造尊重科學、尊重人才的社會(hui) 氛圍。而2019年《關(guan) 於(yu) 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的出台,更是激勵和引導廣大科技工作者自覺踐行、大力弘揚新時代科學家精神,從(cong) 而凝聚起科學報國、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強大精神動力。
四是注重激勵與(yu) 約束相結合。正向激勵和負向激勵是兩(liang) 種相輔相成的激勵類型,它們(men) 從(cong) 不同側(ce) 麵對人的行為(wei) 起強化作用。對違規違紀行為(wei) 的處罰,是對遵紀守法行為(wei) 的肯定和維護。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加強正向激勵的同時,也強化了對學術不端、科研違規違紀行為(wei) 的懲戒,先後出台了《國家科技計劃(專(zhuan) 項、基金等)嚴(yan) 重失信行為(wei) 記錄暫行規定》《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關(guan) 於(yu) 加強科技倫(lun) 理治理的意見》《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wei) 處理暫行規定》等法規和政策,建立了聯合懲戒機製,形成了政策“組合拳”,對挪用套取財政科研資金、抄襲剽竊他人科技成果、違反科技倫(lun) 理規範等違規違紀行為(wei) 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撤銷獎勵或榮譽稱號、取消各類報獎申報資格、黨(dang) 紀和政務處分以及移送司法部門等不同處置措施,讓違規違紀的科技工作者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營造了風清氣正的科學文化氛圍。
聚焦重點和關(guan) 鍵問題,多措並舉(ju) 激發科技創新活力
當前,我國在科技激勵方麵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有必要深入貫徹落實《關(guan) 於(yu) 完善科技激勵機製的意見》,並聚焦以下幾個(ge) 重點問題,進一步調動科技人才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充分釋放創新活力。
一是改革完善科研事業(ye) 單位的收入分配製度。應深入推進科研院所分類改革,對從(cong) 事基礎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應用技術研究開發等不同類型的科研機構實施差別化的經費保障機製。探索建立體(ti) 現行業(ye) 特點的科研事業(ye) 單位薪酬調查比較和調整製度,明確不同領域科研人員的可比較對象,定期開展科研事業(ye) 單位科研人員和企業(ye) 科研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以市場工資作為(wei) 確定科研事業(ye) 單位工資的重要依據,逐步實現科研人員工資與(yu) 市場接軌。
二是進一步減輕科研人員的負擔。調研表明,我國開展的三輪科研人員減負專(zhuan) 項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離科研人員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建議逐步擴大“經費包幹製”和負麵清單製的實施範圍,在科技項目立項、中期評審、結題驗收、審計等科研管理流程中,加強信息技術的使用,把科研人員從(cong) 繁瑣的報表和報賬事務中解放出來。加強科研助理相關(guan) 製度建設和政策支持,適當擴大科研助理隊伍規模,提高科研助理隊伍的穩定性和專(zhuan) 業(ye) 性。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單位應進一步圍繞如何更好激發和服務創新活動開展管理創新,為(wei) 科研人員提供更高質量的科研服務,保障科研人員用於(yu) 科研的時間。
三是加強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普惠性支持。目前我國的科技人才隊伍以45歲及以下的青年為(wei) 主體(ti) ,應采取更多政策措施,解決(jue) 青年人才麵臨(lin) 的科技資源少、生活壓力大、競爭(zheng) 過於(yu) 激烈等實際問題,加強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和激勵,促使他們(men) 更快成長為(wei) 我國科技發展的棟梁和主角。在科研經費資助方麵,應進一步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對博士畢業(ye) 5年內(nei) 的青年科研人員,給予普惠型的科研啟動經費支持;擴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等青年科研項目的經費規模,提高資助率,為(wei) 更多青年科研人員創造機會(hui) 。同時,工資增長和福利房等應向青年科技人才傾(qing) 斜,切實幫助青年人才解決(jue) 生活困難。
四是營造崇尚創新、保護創新的文化氛圍。加強精神方麵的激勵引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持續推動科學家精神宣講進高校、進院所、進企業(ye) ,以先進典型的榜樣力量激勵科技人員奮發向上。加大對科技違規違紀行為(wei) 的查處力度,同時對違背科研誠信、科研倫(lun) 理等的相關(guan) 突發事件,加強輿情管理應對,維護科技界良好形象。加強知識產(chan) 權保護,打通知識產(chan) 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保護和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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