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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誠信關聯社會治理

發布時間:2022-06-13 16:35:00來源: 北京日報

  作者:陳柏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國家治理學院教授)

  社會(hui) 誠信關(guan) 聯基層治理,有其製度基礎。在更廣泛和宏觀的層麵,關(guan) 聯社會(hui) 治理是社會(hui) 誠信的中國特色。無論在理念還是製度上,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都與(yu) 社會(hui) 治理緊密關(guan) 聯。在理念上,中國人所說的“信用”,是指人們(men) 在經濟、社會(hui) 交往中形成的信任,它既存在於(yu) 經濟活動中,也存在於(yu) 社會(hui) 活動中。在製度上,中國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包括四個(ge) 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hui) 誠信和司法公信。中國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不是西方國家“主要圍繞著經濟交易和金融活動展開的信用交易風險管理體(ti) 係”,而是“一個(ge) 包含經濟交易信用體(ti) 係和社會(hui) 誠信體(ti) 係在內(nei) 的廣義(yi) 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

  在西方國家,社會(hui) 信用製度大多集中於(yu) 消費信用

  西方國家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偏重消費信用領域,主要以解決(jue) 商業(ye) 失信、金融失信為(wei) 目的,圍繞市場經濟展開。以美國為(wei) 例,個(ge) 人信用信息範圍較為(wei) 狹窄,主要包括四個(ge) 方麵:一是消費者的身份識別信息;二是信用行為(wei) 方麵的信息,主要包括貸款、信用卡使用等信息;三是公共信息記錄,包括欠稅記錄、被追賬記錄、判決(jue) 記錄、破產(chan) 記錄等;四是消費者信用報告的查詢記錄,包括消費者自己的主動查詢和授信機構的查詢。信用報告機構是以營利為(wei) 目的的企業(ye) ,它以市場需求為(wei) 導向,在合法使用目的之下收集、出售信用信息,不必經過信息主體(ti) 的同意。政府隻是從(cong) 隱私保護和公平競爭(zheng) 的角度出發,在《隱私權法》《平等信用機會(hui) 法》等法律中規定不能進入信用信息範圍的原則。在此條件下,美國逐漸形成了以消費為(wei) 中心的信用信息範圍。

  信用報告機構收集信用信息較為(wei) 謹慎,例如司法有關(guan) 的信息,僅(jin) 收集民事糾紛中與(yu) 經濟行為(wei) 相關(guan) 的一些判決(jue) 數據記錄,並不收集和存儲(chu) 犯罪記錄,包括經濟犯罪記錄。在政務領域,美國沒有社會(hui) 信用製度,但不少行業(ye) 存在黑名單製度,它由法律授權行政機關(guan) 公開設立。在國家安全方麵,有簽證黑名單、海關(guan) 黑名單、海外資產(chan) 控製製裁名單等。在公共利益方麵,有社會(hui) 保障黑名單、“惡名市場”黑名單、肮髒果蔬黑名單、食藥監除名名單和進口警示名單等。此外,還有行業(ye) 禁入黑名單、交易黑名單等。

  中國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範圍廣泛,在市場經濟之外涉及社會(hui) 治理領域

  我國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範圍比西方國家廣泛,社會(hui) 誠信是其中的重要領域之一。各地的社會(hui) 信用信息一般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市場信用信息是信用服務機構、行業(ye) 協會(hui) 、其他企事業(ye) 單位和組織,在生產(chan) 經營和提供服務過程中產(chan) 生或者獲取的,可用於(yu) 識別信用主體(ti) 信用狀況的數據和資料。公共信用信息是國家機關(guan)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組織及群團組織等,在依法履職、提供服務過程中產(chan) 生或者獲取的,可用於(yu) 識別信用主體(ti) 信用狀況的數據和資料。例如,《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包括行業(ye) 篇和屬地篇。行業(ye) 篇是省行業(ye) 主管部門以省市縣填報的權力清單為(wei) 基礎,整理形成的行業(ye) 信用信息目錄;屬地篇匯編了各市、州、縣區域公共服務領域相關(guan) 信用信息目錄,涉及水、電、氣、公共交通、電信運營、廣電網絡、城市管理、圖書(shu) 館和公積金管理等領域。由此可見,中國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的範圍比美國廣泛,在市場經濟之外涉及社會(hui) 治理領域。

  我國社會(hui) 治理比較依賴國家權力的主動介入。同時,我國市場經濟是逐步從(cong) 計劃經濟環境中脫胎而出的,經濟活動與(yu) 社會(hui) 活動的分離不徹底,兩(liang) 者嵌入程度高,社會(hui) 成員在其中的活動重疊較多,特別是城鄉(xiang) 基層為(wei) 經濟資源和社會(hui) 資源不夠豐(feng) 裕的“擁擠社會(hui) ”,經濟活動同時體(ti) 現為(wei) 民生問題,與(yu) 社會(hui) 治理高度耦合。因此,在我國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中,信用信息的收集範圍更加廣泛,除了市場經濟運行信息,還有社會(hui) 治理環節的信息。相應地,信用信息的功能並不局限於(yu) 市場經濟領域,還向社會(hui) 治理領域廣泛擴展,與(yu) 職業(ye) 道德、社會(hui) 道德建設相關(guan) 聯。在這種背景下,社會(hui) 誠信機製運用於(yu) 社會(hui) 治理創新就有現實可能性。

  我國必須統籌解決(jue) 經濟信用和社會(hui) 誠信問題,建立更廣泛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

  西方國家的信用體(ti) 係主要圍繞經濟交易和金融活動展開,其目標是信用交易風險管理。這是因為(wei) ,西方國家經過數百年的近現代法治建設和社會(hui) 、經濟建設,各類社會(hui) 機製較為(wei) 健全,逐漸形成了深厚的信用文化,社會(hui) 誠信問題已不凸顯,現階段麵臨(lin) 的主要是經濟信用問題,需要防範信貸過度投放和信用交易風險。市場經濟越發達,信用交易比例越高,金融創新和信貸產(chan) 品越複雜,信用風險問題就越凸顯,經濟信用體(ti) 係就越需要完善。因此,完善的法治、發達的市場經濟、深厚的信用文化,共同催生了西方以防範經濟信用風險為(wei) 中心任務的信用體(ti) 係。

  與(yu) 西方國家不同,我國市場經濟和法治建設的時間還不長,且處於(yu) 社會(hui) 轉型時期,經濟信用風險和社會(hui) 誠信缺失問題同時存在,兩(liang) 者都還比較突出,且互相影響、互相轉化。因此,我國必須統籌解決(jue) 經濟信用和社會(hui) 誠信問題,客觀上需要采取與(yu) 西方國家不同的方法,建立更廣泛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我國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包括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hui) 誠信和司法公信,有別於(yu) 西方國家的“征信體(ti) 係”,在世界上可謂獨樹一幟,富有中國特色。一方麵承繼了“內(nei) 誠外信”的文化傳(chuan) 統,沒有撇開誠實而單純強調信用;另一方麵契合了我國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全麵治理的現實需要,而不僅(jin) 僅(jin) 著眼於(yu) 經濟交易和金融活動的信用需要。這構成了與(yu) 西方國家的鮮明對比,成為(wei) 社會(hui) 誠信機製關(guan) 聯基層治理的基礎。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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