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撈糾紛”解決了,但還有個疑問待厘清
作者:朱昌俊
日前,針對在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水果撈糾紛”,山西太原警方通報了調查處理結果。經查,消費者常某宇因售價(jia) 等問題與(yu) “水果撈”經營者劉變某及其親(qin) 屬劉旭某、劉月某等3人發生爭(zheng) 執。常某宇父親(qin) 常某明到達現場後,矛盾升級,相互辱罵,雙方行為(wei) 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guan) 規定。公安機關(guan) 依法對劉月某處以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對劉旭某、劉變某分別處以罰款500元和300元的行政處罰;對常某明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最新消息是,攤主一方已向拒絕購買(mai) 47元水果撈的女孩(常某宇)致歉,對方也表示接受。應該說,這起意外點燃的糾紛,在法律和道義(yi) 上都算是畫上了句號。但一起普通的消費糾紛鬧得如此沸沸揚揚,雙方都付出了本可以避免的代價(jia) ,確實有太多值得思考的東(dong) 西。
此前,這一判罰曾引發網民熱議,部分網友對於(yu) 女孩父親(qin) 被罰不解。對此,太原警方進一步回應表示,劉月某的極端粗俗辱罵語言傷(shang) 及未成年人,而常某明首先辱罵對方,且與(yu) 對方長時間互相辱罵、互吐口水,所以也對之進行了處罰。可見,警方是根據涉事者情節輕重分別作出了處罰,應該說是有理有據。
同時,雙方都擔負一定責任,也說明處理糾紛時,雙方的冷靜都顯得極其重要。尤其是在如今的網絡時代,不少糾紛動輒上網曝光,雙方的行為(wei) 在網絡圍觀之下都容易被放大,其帶來的影響,也可能是當事人所始料未及的。這種社會(hui) 圍觀生態更提醒大家,對於(yu) 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糾紛,務必要多些冷靜,切勿因一時的情緒而失控。此外,對於(yu) 圍觀者而言,由於(yu) 視頻所呈現的內(nei) 容可能難以覆蓋事件的全貌,在評判相關(guan) 網絡事件時,也宜多些審慎。目前,女孩一方也明確表示,“希望我們(men) 的家庭和孩子能回到正常生活”。就此而言,相關(guan) 圍觀不妨此打住,克製不必要的打擾。
當然,此事中也確實還有一個(ge) 疑問讓很多人無法釋懷,那就是此次事件的起因——水果撈的重量到底夠不夠?根據通報的說法,女孩一方拒絕購買(mai) “47元水果撈”是“懷疑重量不夠”,於(yu) 是也才有了後續的一係列糾紛。但從(cong) 目前通報的事件調查處理結果看,這個(ge) 問題到目前為(wei) 止都沒有一個(ge) 確切的公開答案。那麽(me) 需要追問的是,針對這個(ge) 問題,相關(guan) 部門是否進行過調查?如果有的話,結果又是什麽(me) ?如果沒有的話,是否有必要給公眾(zhong) 一個(ge) 說法?
要知道,此次事件一開始出現時,最好的解決(jue) 辦法就是複秤。如果重量沒問題,且在事先告知了價(jia) 格的情況下,女孩一方就應該購買(mai) ;而如果確實存在缺斤少兩(liang) 的問題,不僅(jin) 女孩一方有權拒絕,而且商家還可能麵臨(lin) 處罰。可以說,厘清這個(ge) 問題,不僅(jin) 對雙方來講更公平,也利於(yu) 讓更多人明白麵對這種情況到底該如何正確處理。所以,盡管此事的輿論影響正在慢慢散去,但對這個(ge) 關(guan) 鍵問題,相關(guan) 方麵還是不應該回避。(朱昌俊)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