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調解工作會議:覆蓋城鄉和重點領域的調解組織網絡基本形成
光明日報北京10月10日電(記者王金虎)“截至目前,全國人民調解委員會(hui) 發展到69.3萬(wan) 個(ge) ,建立律師調解工作室(中心)1.3萬(wan) 個(ge) ;調解員隊伍結構進一步優(you) 化,現有人民調解員317.6萬(wan) 人,其中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41.2萬(wan) 人。”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召開的全國調解工作會(hui) 議指出,近年來,各級司法行政機關(guan) 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基礎性作用,覆蓋城鄉(xiang) 和重點領域的調解組織網絡基本形成。
作為(wei) 具有中國特色的矛盾糾紛化解方式,調解是“楓橋經驗”的直接體(ti) 現和生動實踐。數據顯示,2022年全國人民調解組織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494萬(wan) 件,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訴前,有力維護了群眾(zhong) 合法權益。
為(wei) 推動矛盾糾紛就地實質化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會(hui) 議強調要把矛盾糾紛實質化解作為(wei) 根本任務,緊盯基層,抓好鄰裏、婚姻家庭、山林土地、房屋宅基地、征地拆遷等與(yu) 基層群眾(zhong) 密切相關(guan) 的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醫療、道路交通、勞動爭(zheng) 議、物業(ye) 等行業(ye) 性專(zhuan) 業(ye) 性調解工作,繼續向消費、旅遊、金融、保險、知識產(chan) 權等重點領域拓展;抓好涉企矛盾糾紛化解,發揮企業(ye) 調委會(hui) 和各類商會(hui) 調解組織作用,幫助企業(ye) 防範風險、化解矛盾等。
近年來,各地積極運用大數據、雲(yun) 計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實現對矛盾風險的動態智能感知、科學精準分析。通過充分運用新載體(ti) 新技術新手段推進調解工作創新發展,比如開辦電視調解欄目、研發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為(wei) 加強調解員隊伍建設,會(hui) 議強調,要按照《關(guan) 於(yu) 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要求,盡快實現村(社區)、鄉(xiang) 鎮(街道)調委會(hui) 等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應配盡配,從(cong) 退休法官及其他政法幹警、各類法律服務工作者、社會(hui) 專(zhuan) 業(ye) 人士中選聘人民調解員。
《光明日報》(2023年10月11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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