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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全國社保基金股票類、股權類資產最大投資比例分別可達40%和30%

發布時間:2023-12-06 10:05:00來源: 新華財經

  新華財經北京12月6日電 財政部金融司發布關(guan) 於(yu) 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全國社會(hui) 保障基金境內(nei) 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財政部金融司在關(guan) 於(yu) 《全國社會(hui) 保障基金境內(nei) 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說明中指出,明確社保基金會(hui) 直接投資範圍限於(yu) 銀行存款、同業(ye) 存單,符合條件的直接股權投資、產(chan) 業(ye) 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含創業(ye) 投資基金)、優(you) 先股,經批準的股票指數投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考慮到全國社保基金規模較大,已形成投資規模效應,為(wei) 進一步促進全國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考慮參考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投資監管辦法和實踐、結合相關(guan) 監管改革方向,適度下調管理費率、托管費率上限。其中,股票類產(chan) 品管理年費率不高於(yu) 0.8%,債(zhai) 券類產(chan) 品管理年費率不高於(yu) 0.3%;貨幣現金類產(chan) 品管理年費率不高於(yu) 0.1%;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年費率不高於(yu) 1.5%;托管人提取的托管年費率不高於(yu) 0.05%。目前,股票類、股權類資產(chan) 最大投資比例分別可達40%和30%,進一步提高了全國社保基金投資靈活度,有利於(yu) 持續支持資本市場發展。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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